(2013年11月1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上海市第十一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非公企业职代会规范化建设专场座谈会。之所以安排这个专场座谈会,是为了贯彻今年全市厂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实施重点突破,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当前,面对面广量大的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本次厂务公开调研检查把非公企业职代会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主题,特意安排专场座谈,共同探讨如何深化新形势下的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刚才,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第九城市、城市国际、索广电子、和黄药业等单位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做法。大家按照《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及中央六部委《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维护了职工权益,促进了企业发展与社会稳定和谐,很有成效,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借鉴。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情况表明,与《条例》实施前相比,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一是建制率明显增长。非公企业职代会独立建制34472家,同比增加12032家;已建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5273家,同比增加724家,覆盖非公企业157994家,同比增加69253家。二是运作质量明显提高。不少非公企业对照《条例》及有关规定,不断丰富职代会内容,规范运作程序,尤其是注重集体协商达成的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取得很好的效果。三是维权维稳作用明显体现。不少非公企业在合并、分立或搬迁,以及股权结构变化等重大事项发生过程中,通过召开职代会让职工知情参与,并就涉及职工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岗位变化、薪酬福利增减等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听取职工意见,较好地处理了企业改革与职工队伍稳定的关系。四是社会环境明显优化。《条例》颁布后,有关方面加大了宣传、培训等力度,社会各方对职代会制度的认知、作用有了明显的改变。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这项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建制难问题依然存在。目前,还有相当部分的非公企业没有建立职代会制度。部分非公企业负责人对职代会制度缺乏正确认识,担心职代会制度约束经营决策权,缺乏建立职代会的积极性,或始终抱有抵触、担心的态度。二是运作不规范现象较为突出。有的企业职工代表总数偏低、结构比例不合规定,中高层管理人员比例过高;有的企业选区划分不太科学,代表的产生不够规范,代表撤换和补选不及时;有的企业职代会的议事程序不规范,职权落实不到位,应当提交职代会审议或审议通过的事项不走规范的民主程序;有的企业职代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存在缺陷,如用企业年会、春节联欢会等替代职代会。三是工作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非公企业差异性很大,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管理模式和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非公企业,企业形态、结构类型、管理理念和运行方式有着很大的区别,导致职代会建设面临诸多困难,特别是统一的模式、一刀切的工作方法难以与之相适应。此外,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协同配合、监督检查、依法推进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职代会制度是中国特色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全会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推出了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其中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对发展基层民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我们推进基层民主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努力推动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
刚才,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全总民管部杨汉平部长对上海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几位成员和市人大内司委史秋琴主任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就推进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谈几点意见。
一、要始终坚持组建、规范、发挥作用并举的推进原则
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继续做好扩面提质工作,注重实效、扎实推进,努力建设组织健全、机制完善、作用明显的职代会制度。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针对部分非公企业尚未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实际,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党政及有关方面的支持,聚焦世界500强、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这三个重点领域,强化企业内部单独建制,并继续加大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的建制力度,争取2014年年内完成职代会建制率达到90%的既定目标。
二是着力规范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运作。要切实按照《条例》、《规定》以及《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的要求,落实职代会的职权,重点把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审议通过权”,促进集体协商与职代会制度的有效联动,规范职代会的议事规则,着力推进职代会提案、巡视检查、质量评估和职代会民管专门小组,以及日常民主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实现非公企业职代会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是要充分发挥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的作用。要注重职代会制度的运作实效,通过职代会五项职权的有效落实,着力发挥职代会制度在维护和发展职工权益、促进企业稳定与发展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不断提升职代会制度的社会效能。
二、要切实加大分类推进力度
针对当前各类非公企业的不同特点,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分门别类予以推进。
一是要针对暂不具备单独建制的小微企业,重点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覆盖工作,指导企业将各种劳资沟通形式与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有机结合,逐步推进企业内部建立职代会制度。
二是要针对部分企业建制时间短、严格规范化运作有困难的实际,采取“基本要素推进”的方法,即: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职工代表比例结构和产生程序合规、重点落实审议建议权和审议通过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表决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职代会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应当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等,指导企业从自身管理基础入手,柔性过渡,逐步规范。
三是要针对有一定工作基础、但形式大于内容的企业,重点指导和推进这些企业将职代会制度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结合,推动行政与工会达成的协商方案具有扎实的群众基础;与劳动关系和民生问题结合,推动职代会制度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总体稳定;与职代会提案、职工合理化建议结合,推动职代会成为职工为企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畅通自身利益诉求的有效制度平台。
四是针对工作基础较好、但职代会制度可以发挥更大作用的企业,重点指导和推进这些企业将职代会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使职代会民主管理成为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使职代会制度成为促进企业发展和发挥职工主体作用、实现职工自主管理有机制度平台;与解决职工“三最”利益问题有机结合,使职代会成为有效协调利益矛盾,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平台,推动这一制度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要积极推动融入各部门中心工作
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是发展基层民主、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一定要将其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尤其是劳动关系三方,要切实履行职责,把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统筹运用各种资源手段合力推进。
一是要推动纳入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体系。要推动加强执法检查,将非公企业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各级人大日常调研活动内容,推动市人大启动新一轮执法检查。要强化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的工作,用好用足《条例》关于赋予工会可发出《整改意见书》、《处理建议书》的权力,研究制订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推动执法资源联动,建议人保部门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对企业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劳动监察的工作重点,采取媒体曝光、各方督促、企业整改等形式,推动“老大难”企业建章立制。
二是要纳入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满意企事业单位评估体系。要把职代会制度纳入到整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体系中去,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四位一体”的测评标准体系建设,即包括基层单位自我评价、职工满意度评价、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评价、社会各方综合评价等四方面评价标准和评审流程,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要推动纳入企业经营者政治安排和评先评优的工作机制中。推动职代会制度与文明单位、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诚信企业评选、和谐企业等各类先进评比以及企业经营者政治安排有机挂钩,推动更多的非公企业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工作中还有不少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要注重细节,扎实做好各项强基固本、惠及长远的基础工作,为工作推进提供有力保证。一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比如,针对《条例》贯彻实施中缺乏刚性措施和手段等问题,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提高法规的执行力;针对部分跨地区、跨行业、人员分散的大型集团企业职代会召开难的问题,研究如何通过网络职代会等形式推进企业民主管理;针对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与企业职代会的关系问题,研究如何发挥两者间的制度合力,共同推动区域内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目前已近岁末年尾,要认真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思路和安排。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年拟在着力推进多级职代会尤其是集团层级职代会制度的建立完善、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等方面进行重点突破,希望大家能结合各自实际,把这些重点工作融入到各单位具体工作计划中去,共同推动这些工作的深入开展。二要选树推广先进典型。尊重、鼓励职工群众和基层干部的首创精神,加强探索试点,及时总结实践创新中涌现的新鲜经验,努力推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树立一批基础扎实、作用突出、企业和职工共同认可的职代会制度规范运作的非公企业示范单位,引导更多的非公企业认同和践行职代会制度。三要强化知识普及和业务培训。积极争取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视,大力推动职代会民主管理等培训进入各级党校、人大、政协和政府(行政)的培训机构,不断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制意识和思想认识。市及区县工会要联手企联、工商联、外企协会等方面,强化对非公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知识培训,促使其主动履行责任,自觉建制。
同志们,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是发展基层民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让我们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为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