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茆荣华在2012-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表彰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3年11月28日)

  今年9月,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决定授予100名农民工为“2012-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288名农民工为“2012-2013年度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由市总工会推荐的石玉何等4名农民工被评为2012-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王树月等12名农民工被评为2012-2013年度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今天,市总工会在这里召开座谈会,表彰他们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首先,我代表市总工会向获得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6位农民工表示热烈祝贺!希望受到表彰的农民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刚才,石玉何、孙利军、王树月三位先进个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讲述了他们从农村来到上海,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工会帮助下的成长经历。石玉何从一名普通缝纫工成长为草根发明家,亲自设计、参与的帐篷产品和工艺已获28项国家专利,双针包底拼缝技术为企业创造高达1000万元经济效益,获得浦东新区工人发明家一等奖。孙利军从客房清洁工做起,在上海市青年岗位技能五项比赛和“迎世博上海市旅游饭店行业——客房铺床技能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获得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全国旅游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现已成为客房培训师,把经验传授给他人。王树月进入公司20余年,作为班组长,不管在计划、质量、安全管理还是班组团队协作上,都是最优秀的,所带领的小组攻克一个又一个现场涂装施工难关,被誉为涂装部的王牌军、公司质量信得过班组、免检班组,2012年被提名为“感动江南”先进人物候选人之一。听了他们的交流发言,很受感动。广大农民工要学习他们刻苦钻研、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技能水平的创新精神,学习他们诚实守信、助人为乐、为社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吃苦耐劳、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佳绩的敬业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为上海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和建设“四个中心”作出更大的贡献。各级工会及工会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对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报道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关心和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根据本市的相关政策,请用人单位为获得“市优秀农民工”称号的农民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为获得“市农民工先进个人”称号的农民工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可直接获得120分的标准分值,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同时,请相关用工单位为获得市优秀农民工、市农民工先进个人的劳务派遣工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民工是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来沪的农民工数量日益增多,目前总数已达到400多万。他们在上海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党交给工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体现了党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信任。全市各级工会一定要从政治大局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和全总的要求,充分认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于促进上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维护职工队伍团结统一,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本市各级工会要切实承担起党中央赋予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要从政治大局高度充分认识“农民工是新时期工人阶级组成部分”的现实意义,保持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要定期研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关工作,主动向党和政府反映农民工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农民工工作。要进一步把广大农民工团结在工会组织周围,积极开展调研,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更好地发挥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中积极作用,切实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继续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各级工会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履行工会维护职能,继续从组织入会、权益维护、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困难帮扶等五个方面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全方位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会组建力度。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点面结合、条块结合,启发农民工自觉加入工会的内在动力,探索农民工入会的新途径和会籍管理的新办法,进一步完善劳务中介公司工会、项目工会、市场工会、楼宇工会等组建形式,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二是进一步完善维权机制建设。要牢牢抓住农民工维权领域的突出问题,如欠薪欠保、劳动合同不规范、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措施不落实、劳动定额不合理等问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积极推进集体合同覆盖农民工,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

  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农民工的素质培训和普法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职业技能、知识水平和自身维权能力。关心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继续深入开展为农民工“送文化、送法律、送健康”系列活动,全面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

  四是进一步推进服务管理工作。继续发挥12351职工热线电话、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的作用,进一步扩大援助对象,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关心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各类困难。要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是进一步深化困难帮扶工作。要积极配合政府逐步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各级工会要将农民工纳入困难帮扶工作体系,积极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通过帮困送温暖、金秋助学、平安返乡等活动形式,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心送到农民工的手中。

  三、认真做好岁末年初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在各级工会与人社、建交、公安、国资、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所缓解,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复苏艰难曲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由于世界主要经济体复苏脆弱,全球市场需求疲软,因外需不振导致出口减少、订单下降,本市一些企业陷入生产经营困境。三季度以来,企业关闭、工厂搬迁和效益下降成为引发劳资纠纷的主要诱因,建筑、物流、制衣和餐饮等生产制造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欠薪矛盾突出。以往此类矛盾多发于元旦春节期间。现已进入第四季度,随着企业进入年末工资结算的重要阶段,欠薪、欠款问题可能会更加突出,劳资纠纷矛盾将高发多发。各级工会要密切关注,严防恶意欠薪事件发生。

  1、思想高度重视。各级工会要把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岁末年初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环节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要高度关注,加强排摸工作,重点做好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集中的地区、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以及企业搬迁、关闭等重要时段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严防恶意欠薪事件发生。

  2、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地反映自身利益诉求,帮助他们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欠薪问题。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要畅通举报投诉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绿色通道,主动依法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发挥在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方面的重要作用。

  3、加大检查力度。今年年末,市总工会将继续会同市人社、建交、公安、国资、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各级工会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针对有过欠薪行为或被举报的企业,进行定位跟踪,特别是对一些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和中小微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加强关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为确保农民工在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并及时平安返乡,切实维护包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各级工会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按照市委、全总的统一部署,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社会职能,努力创造农民工维权工作特色和新鲜经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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