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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浩在市总十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突出维护职能深化创新转型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2015年1月16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受市总工会常委会委托,我向全委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4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上海工会在市委和全总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稳中求进的发展大局,着力转变工作方式、着力实施改革创新、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聚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动起广大职工建功立业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

  一是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学习贯彻中央、市委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广泛宣传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和新时期劳模精神,评比产生一批全国和上海“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先进,选树宣传上海市“2013年度劳模年度人物”,与市委宣传部等共同举办张兴儒、吴慧芳、陈维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开展“劳模风采”主题巡展、劳模先进和农民工代表浦江文化寻访等活动,营造了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社会氛围。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会同市教育实践办、市委组织部举办《党的好干部——焦裕禄事迹图片展》,评选表彰宣传上海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通过制作图文书籍《闪光的群体》和新版MV《劳动最光荣》等途径深化“共筑中国梦?劳动最光荣”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唱响了主旋律、传播了正能量。

  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和职工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深化“8+1”市级示范性劳动竞赛,会同自贸区管委会联合开展“当好改革排头兵、岗位建功自贸区”主题实践活动,联合市经团联推进节能减排小组活动知识培训和小组经验推广活动,征集推广非公企业劳动竞赛典型经验,促进了广大职工比学赶超、岗位建功。深入推进职工科技创新,举办上海职工科技活动周、上海职工创新创效推进会、先进操作法优秀成果推介发布、优秀发明选拔赛、科普讲师团进企业、工人发明家沙龙等活动,命名了一批职工合理化建议、先进操作法优秀成果,指导8项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参评国家、上海科技进步奖,激发了广大职工的创造活力。

  三是切实提升职工技能素质。推动涉及职工技能提升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会同政府部门制定完善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意见,编印《上海职工技能提升政策汇编》,为职工群众提升技能素质提供指导帮助。深化技能登高行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和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月活动,10多万名职工参与。充分发挥劳模创新工作室和班组的作用,创建一批劳模创新工作室,举办劳模工作室创新研修班,把班组长岗位培训纳入市总统一培训计划,命名200家上海市团队创先特色班组,促进了创新团队和优秀人才的培育成长。

  (二)加大依法维权工作力度,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源头维护。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在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和修订《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工作中,主动有力地提出和坚持工会的立场主张,促进了工会维权法制基础的完善。主动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工作,就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大病保障、社保并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养老金、支内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等政策措施的制定调整,广泛听取和反映职工意愿诉求,提出工会意见主张。大力推进公共服务行业建立一线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作,推动环卫行业新增职工技能等级津贴,对公交职工、建设系统公益服务行业职工、出租车驾驶员的权益保障情况进行调研、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了一线职工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是强化法治手段。充分用好《职代会条例》赋予的权利,对违反《条例》的企事业单位依法发出整改意见书和处理建议书,制定并实施将其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监督的制度办法。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力度,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联动工作机制和联络员制度,针对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拓展工会法律援助服务阵地和维权资金渠道,降低农民工等五类人群法律援助准入门槛,增强了工会法律援助的有效性。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建立职代会民主管理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进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与文明单位、劳动模范、诚信企业、和谐企业等相关评选和企业经营者政治安排相挂钩。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以职工满意度测评为切入点,评比产生一批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满意企事业单位、职工信赖的经营管理者和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调动了广大企事业单位关爱职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性主动性。继续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探索推进企业单独集体协商、行业性集体协商、区域性集体协商的制度办法,制订并启动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规划,全年集体合同建制率、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分别动态保持在90%和80%以上。

  (三)深化服务职工工作,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

  一是扎实开展服务职工实事项目。建立上海工会服务职工实事项目制度,工会会员服务卡、职工疗休养和健康体检行动、职工EBA培训助推计划、职工晋升技师和高级技师奖励计划等年度项目取得积极成效。广泛开展职工疗休养和健康体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进一步规范职工疗休养和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全年共有7万名职工参加市总组织的疗休养和健康体检计划,市总补贴1900余万元。加强女职工关爱工作,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爱心妈咪小屋”职业女性服务阵地,开展女医师大型义诊、外来务工女性健康实事等“七色花”系列关爱项目活动,服务了职业女性的特殊需求。加大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力度,继续深化“安康杯”劳动竞赛,推进职业病防治,举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认真参与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维护了职工生命健康权益。

  二是着力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开展上海读书节、职工文化展演周、职工体育健身四季大联赛等职工文化活动,打造符合青年白领职工需求特点的“公益乐学”平台,推出“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演讲比赛和主题摄影作品展,首次举办上海市农民工诗歌大赛并出版诗集《我在上海挺好的》,促进了职工文化菜单化、项目化、品牌化、社会化运作。积极拓展职工文体活动阵地,加快推动职工文体场馆回归公益、转型发展,探索打通工会与社区文化资源共享通道,建成200余家职工书屋示范点,创建20家职工体育示范基地,为加强职工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载体。制定实施《关于推进本市非公企业职工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更多资源投向商务楼宇、工业园区等非公企业职工集聚的领域,把较为成熟的职工文化品牌传输到非公中小企业,丰富了非公企业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是进一步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加强职工援助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区县(产业)援助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推进楼宇、开发区、商圈“一中心(站点)一特色”建设,促进了基础设施标准化、办公设施自动化、管理设施信息化。实施工会就业服务常态化运作,健全“天天网上招聘、月月小型招聘、四季主题招聘”工作机制,建成一批规范化的上海工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为职工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服务。深入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金秋助学、三定三助等系列帮扶活动,惠及困难职工和农民工近4万名;四项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参加人数691.25万人次,年内95.31万人次职工获得6.82亿元互助保障金。

  (四)转变工会组建工作模式,激发了基层工会活力

  一是推进实地实体型企业工会建设。制定实施《关于推进实地实体型企业工会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改变以往偏重指标分解、数字统计的工作模式,把工会组建、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情况作为衡量实地实体型企业工会建设的基本指标。开展基层工会组织状况调研,全面排摸“双实”企业和工会情况,梳理“注册工会”、“空壳工会”、“关停并转迁工会”等现状,初步建立起实地实体型企业和工会的基础数据信息库。把实地实体型企业工会组建“老大难”对象作为重点,努力突破建会瓶颈问题。目前,全市共有建会单位29万余家,工会会员844万余人。

  二是建立预防群体性劳资纠纷履职通报制度。强化工作绩效评估,制定实施《工会预防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履职情况通报方案》,通过“亮灯”通报的方式建立预防群体性劳资纠纷警示机制,构建源头预防“防火墙”,提升了工会组织化解处置群体性劳动争议的能力水平。在非公企业集聚的工业园区、社区大力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目前全市75%以上的独立建会企业、90%的百人以上规模企业和集团公司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协助党政妥善处置了一批职工群体性事件,维护了职工权益,保持了职工队伍稳定。

  三是探索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加大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制定《上海市总工会对区县总工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经费补贴办法(试行)》,指导和支持浦东、杨浦、徐汇、嘉定、奉贤、松江、崇明等区县培育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一批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把工会社工队伍与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会员总量核经费、以经费买服务、以项目拨经费,理顺用工方式,优化管理模式,使其成为“小三级”工会干部的重要来源地。加强指导和宣传,举办“工会参与社会治理”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训班,召开“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工会枢纽作用”浦东新区现场交流推进会,鼓励、引导各级工会借助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基层活力和专业水平。

  (五)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了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

  一是推进工会干部队伍制度改革。加强工会社工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会同市民政局联合把工会社工纳入全市社会工作者队伍大框架,探索建立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证书制度,一批工会社工通过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通过“社工+工会”方式加强实务培训,充实和优化了基层工会力量。探索工会机关干部选人用人新机制,启动基层优秀年轻干部调研工作,组建基层优秀年轻人才储备库,建立基层人才遴选机制,拓宽工会机关干部选拔任用视野和渠道。深化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举办第二期市总委员研修班、世界500强在沪企业工会主席培训班、大中型企业工会主席培训班、区县局(产业)工会青年干部培训班、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培训班、200人以上单位新上岗工会主席培训班等,提升了工会干部的业务能力。

  二是加快工会企事业改革。健全工会资产监管体系和工作模式,修订工会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转改制企业资产处置、企事业产权管理等实施细则,制定实施对市总工会直管单位小改小建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方式、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意见办法,提高了工会资产监管水平。继续深化职工技协集中清理整顿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功能类、公共服务类国资系统的职工技协组织全部予以关闭、注销,着手建立工会提升职工技能素质的新机制、新形式。加大工会直管单位改革力度,推进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的分类管理,积极推进海鸥控股集团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对职保中心与职保会等单位实施“事社分开”,促进了工会企事业单位职能和工作重心回归公益。

  三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住深化整改、专项整治、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全市工会上下联动、前后衔接,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制定实施一系列改进“四风”的制度、措施和办法,各级工会增强了服务职工意识、提升了服务职工实效。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措施导向,工会组织去行政化、自贸区群体性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等课题调研取得积极成效,在解决制约工会作用发挥的瓶颈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工会新媒体建设,建立上海工会新闻网络宣传办公室,有效运作上海工会官方微博和上海工会微信(申工社),不少区县、产业(局)和基层工会相继开通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创新了新时期职工群众工作方法。

  统筹抓好各项工作。不断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街镇总工会经费扶持力度,严控“三公”经费、行政经费,严格会议费、培训费等业务经费开支标准,制订实施了规范职工福利发放的意见,加大对预决算、财务收支、基建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促进了工会经费支出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积极拓展上海工会对外交流渠道,开展中日韩工会工作研讨会、中德工会集体谈判研讨会等专题研讨活动,增进了友好交往。认真贯彻市委、全总关于对口援建工作的精神要求,启动实施新一轮上海工会对口援疆、援青、援藏、援滇工作。《上海工会志》基本形成专篇志稿,工会信访、信息、统计、年鉴、督查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去年工会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和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会维护基本职能的履行有待进一步突出。当前工会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注重“锦上添花”、热衷“表面文章”的现象,在站稳职工立场、履行维护职能上有所欠缺,亟需各级工会增强维护意识,更加理直气壮地为职工说话代言。二是基层工会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当前,不少工会组织虽然建起来了,但“无人办事、无钱办事、无能力办事”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难以吸引和凝聚职工群众特别是新生代职工,亟需各级工会在增强代表性、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针对性等方面下功夫,努力使广大基层工会转起来、活起来。三是工会组织的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不少工会仍习惯于运用行政方式开展工作,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维权,工会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较为欠缺,亟需各级工会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要求,大力提升法治能力,努力实现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新要求和十届市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担当意识、进取有为意识和艰苦奋斗意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推动上海工会事业实现新发展。

  二、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之年。中央召开了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召开了十届七次全会,全总召开了十六届三次执委会,明确了2015年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特别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明确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九大趋势性变化,作出了“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这一重大战略判断,这对做好党的职工群众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工会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机遇、新常态新挑战。

  当前,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上海处于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关键期的大背景下,产业结构、生产关系、企业形态、职工队伍及劳动关系已经发生并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动,工会的工作对象、内容及环境条件也将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工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发展要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需要着力激发职工的创造热情和创新活力,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于经济建设主战场;全面深化改革、突破发展瓶颈,需要着力凝聚职工共识,在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引导广大职工做改革的坚定支持者和促进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着力增强法治观念,在法治轨道上建会办会管会兴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需要着力凸显维护职能,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权益过程中有效协调劳动关系、夯实党执政基础。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和全总的精神要求,科学把握大局大势,主动适应新常态,牢固树立和站稳职工立场,突出维护基本职能,切实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进一步转变和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激发工会组织的生机活力,持续推进工会组织的创新转型,保护好调动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一)以维护为根本和核心,着力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维权工作的指示精神,高举维护职工权益旗帜,把维权工作摆在工会工作的突出位置,真正地站稳职工立场、真正地“围着职工转”、真正地“敢于碰硬”,努力促进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

  一要聚焦维护全面履职。紧紧围绕维护这一基本职能,把维护作为促进建设的重要手段、把建设作为维护的基本目标,激发职工劳动热情,推动实现职工的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把维护作为参与的基本目的、把参与作为维护的重要途径,提升源头维护实效,维护和实现好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把维护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教育作为维护的重要保障和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的重要措施,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耳入脑入心,帮助职工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突出维护工作重点,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困难职工为重点对象,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健康、女职工特殊权益等为重点内容,通过维护促建设促参与促教育,在建设中实现维护、在参与中保障维护、在教育中提升维护,全面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要着力提高源头参与实效。充分发挥工会在立法协商中的重要作用,参与《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修订工作,在推动完善劳动和民生法律法规体系中代表好、反映好职工群众的意愿呼声,畅通职工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夯实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制基础。加强民生政策源头参与和督促实施,积极参与协商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在完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过程中积极建言献策,努力推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三要突出维护好职工劳动经济和安全健康权益。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着力夯实符合协商条件的建会企业基数,探索行业集体协商新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促进企业形成完善的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及时研究新常态下职工权益实现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的要求,着力稳定岗位、保障收入,着力推进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改革,积极探索推动出租车行业职工权益保护和行业健康发展的具体办法,把工会的维权工作做到职工心坎上。突出抓好劳动保护工作,切实履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监督职责,全面实施《工会劳动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能力提升、隐患排查、监督检查、法律援助等五大行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1000班组”创建活动,努力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四要健全服务职工长效机制。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服务职工实事项目制度,实施好一线职工技能晋级奖励计划、EBA培训奖励计划、工会会员服务卡、职工疗休养行动、职工体检、安全生产工具包推广、爱心妈咪小屋配套设施建设、电子职工书屋建设等8项服务职工实事,探索社会化绩效评估,不断增强实事工作实效。继续完善工会帮扶机制,做大做强送温暖、困难帮扶、金秋助学、法律援助、互助保障、就业援助、女职工关爱行动等品牌项目,全面推进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站点)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站、家”一体化融合发展。

  (二)进一步激发职工群众主人翁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主力军作用

  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工作大局,动员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为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贡献智慧力量。

  一要创新工会宣传教育,汇聚职工群众团结奋斗的强大正能量。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使广大职工群众更好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突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勤劳、节俭等内容,促进广大职工主动遵循、自觉践行。继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运用职工群众熟悉的语言帮助其正确认识新常态,以实际行动支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创新工会网络宣传工作,建设上海工会新媒体集群,构建由网络评论员、联络员、宣传员组成的工会“网络大军”,打造扁平化互动式的工会宣传教育工作模式。

  二要聚焦改革创新,深化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适应上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新要求,以创新为导向,建立健全职工创新活动平台、服务平台和激励平台,引导职工群众自觉投身改革创新的伟大实践。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先进操作法、“五小”等职工创新创效活动。深化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其企业智囊、项目攻关、人才孵化等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更多的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以推动“新四技”为重点,努力把职工技协建设为“职工创新之家”。创新劳动竞赛形式,适应“四新经济”等新特点,以“8+1”市级示范性劳动竞赛、“携手保增长,和谐促发展”非公企业劳动竞赛、节能减排专项竞赛等为重点,广泛开展增值型、技能型、创新型、节约型、优质型劳动竞赛,引导更多企业、职工开展和参与劳动竞赛。做实劳动竞赛载体,以班组为平台,把竞赛活动下沉到班组,落实到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之中,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

  三要以劳模评选为契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新一届劳模评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真正选拔出一批在职工中、在社会上有号召力影响力,为上海创新转型作出积极贡献,体现先进性、时代性、代表性的先进人物。切实加强对劳模事迹、劳模精神的宣传,筹备召开劳模表彰大会,组织劳模报告团,举办劳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巡讲活动,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公共宣传资源作用,加大对劳模先进宣传力度,弘扬劳模精神。组建劳模先进志愿者服务总队,开展志愿者服务行动,发挥引领作用,使劳模精神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在全社会掀起学劳模、赶先进的热潮,引导广大职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

  四要加强职工职业能力建设,扎实推进职工素质工程。推动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协助政府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职工技能培训计划,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搭建职工职业生涯发展的制度性平台,更好地发挥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在提升职工技能中的作用,努力造就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的职工队伍。制订落实职工素质工程五年发展规划,深化振兴中华读书活动,着力建立数字职工书屋,丰富内涵、完善机制,增强职工学习能力,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加强职工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职工文体场馆转型发展与社区文化资源有效整合,着力扩大职工文化在非公中小企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职工文化繁荣发展。注重发挥职工文体协会的社团功能,凝聚职工文艺人才,培育职工文艺创作精品,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生动活泼的职工文体活动,更好满足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积极创新工会组织工作,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以去行政化为导向,着力创新工会组织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要创新工会组织制度。进一步转变建会模式,探索围绕职工建会、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有效路径,提高实地实体型企业建会质量,健全基层工会主席直选、会员评家等民主机制,夯实工会组建的职工群众基础。探索基层工会职责任务的合理界分,针对基层企业工会维权难的现象,推动基层企业工会在服务中实现维权、上级工会在维权中推进服务,上下联动为职工说话代言、争取权益。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建设,调整健全市级行业工会组织体制,完善和做实“小三级”工会组织体制,加强各级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的力量和资源配备,推动规模较大且具有管委会职能的开发区建立总工会,探索创新自贸区工会工作的具体路径,研究发挥行业工会在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制定行业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开展行业集体协商等方面的作用。推进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工会社工队伍为补充力量,以合同管理为基本方式,健全工会经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制度办法,在工会组织周围建设一批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把更多的职工群众吸引、凝聚到工会组织中来。

  二要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施《工会预防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履职情况通报方案》,推动各级工会切实履行群体性劳资纠纷第一发现人、第一报告人、第一调处人、第一维护人的职责,并通过履职通报制度形成倒逼机制,着力加强工会组建、职代会和集体协商建制三项重点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群体性劳资纠纷的预警机制、发现机制、报告机制和调处机制。加强化解群体性利益争议工作,在自贸区等部分地区开展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探索试点,重点在推动通过集体协商解决涉及利益之争的群体性劳动争议、建立工会行使代表权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群体性劳动争议调停制度等方面取得制度性成果,把群体性利益争议纳入依法有序轨道。继续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与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向非公企业集聚的乡镇、街道一级延伸工作,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继续推动75%以上的独立建会企业、95%的百人以上规模企业和集团公司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大调解”中的重要作用。

  三要发展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促进《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贯彻落实,继续推进《条例》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把违反《条例》情况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诚信监督,推动各级工会更好地运用整改意见书、处理建议书等方式,强化公众监督的力度和效果,引导更多企业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加强制度创新,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效融入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公司制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监事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动集团企业完善多级职代会制度建设。积极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突出企事业单位全面深化改革中贯彻《条例》的建制和规范运作的各类问题,聚焦非公企业关停并转迁、国有企事业单位调整改革、国资改革布局结构调整、非公小微企业以及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建设等难点热点,积极探索通过民主程序和民主制度创新推进劳资协商、化解矛盾争议。

  (四)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积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贡献

  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给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带来的新契机,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推进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一要推进在法治轨道上维护职工权益。进一步梳理涉及工会的法律法规在执行落实中存在的瓶颈和问题,推动把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要求转化为硬性任务和可操作性措施。加强工会法律监督工作,组织和代表职工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大力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制度,推行重大典型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制度、公开谴责制度,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基层法律援助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在仲裁、法院内设窗口的阵地作用。

  二要加强依法管会。以《工会法》为基本依据,健全各级工会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确保工会组织依法高效诚信开展工作。加强对工会内部权力的监督制约,对工会经费分配使用、物品采购、工程建设、购买服务、评先评优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流程控制,适时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积极推进工会事务逐步向会员和社会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要增强工会干部法治能力。组织广大工会干部学习《宪法》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职代会条例》、《集体合同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把握立法宗旨、理解法律条款、知晓法定程序、了解法律实务,切实做到了然于心、运用自如。发展壮大工会法律人才队伍,推进工会法律工作者队伍、公职律师和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工会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为工会依法建会维权提供人才队伍和专业支撑。

  四要引导职工群众知法信法守法。广泛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帮助职工群众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决策部署,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职工树立依法维权观念,合法理性主张权益、表达诉求,运用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努力使广大职工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把工会组织建成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牢固树立职工群众观念,狠抓制度机制建设,使工会牢牢扎根于职工群众之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一要着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活动整改和专项整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深入职工群众和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健全机关工会干部直接联系职工的系列制度,上下联动有效解决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的长效化常态化。

  二要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工会机关干部来源渠道,扫除身份障碍,探索建立遴选机制,不断充实、动态调整工会人才储备库,加大工会干部上下和横向挂职、交流力度,促使其接地气、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创新基层工会干部建设,在专业职级、岗位等级、薪酬福利、考核激励、教育培训等方面健全工会社工发展制度,使其成为工会工作的重要专业力量和“小三级”工会干部重要蓄水池。落实《工会法》和全总关于企业工会干部的有关要求,规范非公企业工会干部资格要求,促进其站稳职工立场、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办好各类主体班次,突出市总主体班次的培训重点和带动作用,完成好2015年底本市专兼职工会干部全部轮训一遍的目标。

  三要积极创新工会资产和企事业单位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会经费使用绩效,贯彻《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推动各级工会采取市场化、社会化方式购买竞争性的服务和产品,加强审查审计,最大程度地发挥工会资金效能。推动竞争类工会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实施产权制度、经营方式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资产运作效率,有效服务职工群众。着力办好功能型、服务类工会企事业单位,以社会效益为导向,将其办成非营利、公益性、服务型的社会企业,造福职工和社会。加快推进各级工会与直管社会组织的分开工作,推动其逐步走向社会,体现社会组织的“社会性”功能,在建设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中扮演好重要角色。

  今年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上海市总工会成立90周年,要组织好系列纪念活动,宣传工运事业,弘扬工会组织的优良传统,为新形势下工会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扎实做好上海工会对口援建的各项工作,基本编纂完成《上海工会志》,进一步加强工会对外交流交往,继续抓好信访、信息、统计、年鉴等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会90周年。

  各位委员、同志们,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工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让我们在市委和全总领导下,高举维护职工权益旗帜,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务实进取、克难奋进,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为上海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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