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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豪同志在上海市总工会机关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同志们:
  今年1月11日至13日,中纪委召开了第三次全会,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2月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陈良宇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罗世谦同志传达了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并作了工作报告,对今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总机关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传达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进一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认清形势,联系实际,把市总机关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刚才,汪兰洁同志传达了中纪委三次全会和上海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并代表市总党组总结了2003年市总机关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了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任务。各单位党组织要联系实际,深入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深入学习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上海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市总机关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党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并深刻指出:要不断求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之真,务坚持长期艰苦奋斗之实;求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之真,务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之实;求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之真,务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实;求共产党执政规律之真,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之实。
  我们要深刻认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极端重要性,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核心在于求真理、讲真话、用真心,要求我们不断地认识规律、把握规律、遵循规律和运用规律。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关键在于讲实际、办实事、务实效,要求我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全面科学地判断形势,迎接机遇和挑战,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加快发展的立足点放在真抓实干上,紧密联系实际,脚踏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要求我们工会工作要紧紧围绕上海新世纪新阶段的发展目标,动员和组织全市广大职工积极投身上海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弘扬城市精神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着眼于新时期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新变化,致力于在改革、发展、参与、帮扶中突出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壮大职工队伍、完善组织体系、拓展工作领域、健全维权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和进展。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要求我们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与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把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工作中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实施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再就业、帮困送温暖和互助保障、培训等工作,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谋利益。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要求我们深入推进市总机关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各级工会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从总体上来看,市总机关系统党员干部队伍是能够经受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考验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心系群众,正确行使权力,努力做好工作。上海工会这些年来的各项工作能取得比较显著的进展并取得突破,是与我们有一支具有良好思想作风的工会干部队伍分不开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胡锦涛总书记列举的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十个方面突出问题和陈良宇同志列举的上海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在我们工会机关系统内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也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经市总机关纪委调查分析,存在于市总机关系统党员干部中的思想作风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放松学习,不思进取。有些党组织忽视政治理论学习,不能按要求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文件,中心组学习不能保证,甚至组织生活也不正常;有些党员干部学习态度不端正,经常缺席党内学习教育活动,认为“学习可有可无,不参加也可以”。李洪顺就是一个例子,有一段时间,他是屏风山工人疗养院的党委书记兼院长,但从来不组织中心组学习,没有任何学习记录,也不要求中层干部和党员、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等到犯罪了,再反思自己“学习不够”,为时已晚。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有畏难情绪,不思进取,抱怨工作难做,不愿承担风险,害怕负重吃苦,比较计较个人得失,得过且过,对单位里的歪风邪气也不闻不问。领导干部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不仅影响单位的发展,还影响了党群和干群关系,挫伤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管理不严,有章不循。有些单位在对付上级检查时,规章制度齐全,但平时却将这些规章制度束之高阁,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执纪不严,致使规章制度成为一种摆设;有的单位管理很乱,到某个工程结束了,审计的时候才发现,当初不仅没有招投标,连合同书都没有按照规范要求签订;有些单位的规章制度早已过时,却没有及时修订和完善;还有些党员干部对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抱有反感抵触情绪,认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与自己过不去,致使监督制度难以执行。我们有些单位主动要求审计,他们认识到,通过审计能够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完善管理。但有的单位拒绝审计,有的是认识上有偏差,有的是心中有鬼。
  三是心态失衡,谋取私利。有的党员干部不能摆正组织与个人、做官与做人的关系,总觉得自己有水平、有能力,在现有的岗位上有点“屈才”,没有把主要心思和精力放在事业发展上,而是患得患失;有的党员干部不能摆正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总觉得自己的收入水平与所作贡献不对称,总认为付出多获取少,就想尽办法甚至不择手段谋取个人私利;也有的党员干部不能摆正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千方百计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王国栋、李洪顺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市总机关系统的党员干部都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四是作风浮夸,奢侈浪费。有些党员干部丢掉了艰苦创业的好传统,用公款不心疼,以各种名目花费公款。尤其是个别单位经济亏损,效益滑坡,职工辛苦工作却拿不到奖金,连档案工资也好多年没有加,而这些单位的个别领导干部却很潇洒,进出高档娱乐场所。他们热衷于个人享受,业务量没有增加,招待费用却化去不少。难怪职工群众一提到这些领导干部就来气,说他们是工会事业的“蛀虫”。
  五是作风不深,工作浮躁。有的部门和有的干部仍然存在行政化、机关化倾向,不能经常深入基层,对基层工会情况和职工情况不甚了了,靠开会和发文件来指导基层工会工作;漠视基层工会的反映和职工的呼声,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一些基层工会对我们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评比多、报表多等很有意见,因为基层工会在企业改革中经过多次精简,人手少、工作量大,不少基层工会干部反映现在经常围着上面的指挥棒转,疲于应付,实在不堪重负,忙不过来。
  以上分析的这些现象和问题,尽管只发生在少数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中,但也损害了上海工会机关和党员干部在职工群众中的形象。我们希望各单位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努力树立市总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形象。各单位在会后要及时组织学习中纪委、市委和今天大会的精神,对照检查自身的不足,认认真真进行整改。
  
  二、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构筑反腐倡廉的制度防线
  依靠法制反腐败,依靠制度建设解决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是我们适应现阶段基本国情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条成功经验。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的过程。中纪委第三次全会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新的目标和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反腐倡廉的防线。
  1、健全和完善学习教育制度,构建思想道德防线。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引用了“德教为先、修身为本”的古语,强调思想道德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因此,加强学习、深化教育、提高自身修养应放在首要和突出的位置。我们要对党员干部经常进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自身修养,以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精神开创事业,以率先垂范、廉洁奉公的精神取信于民,以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精神服务群众。要以良好的精神境界和道德品德处理党群和干群关系,对部下不要有官气,对同级不要有霸气,对上级不要有媚气,不揽功诿过,不图虚名,严于律己,做好表率。我们要经常思考:领导干部的威信是从哪里来的?有的干部有威信是因为手中有权力,有的干部有威信则来自其人格魅力,我们要向这个方向努力,因为,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所形成的榜样的力量和作用比滥用权力要强得多。
  市总机关各部室、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通过开展“四廉”等富有实效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一是“学廉”,深入学习党纪法规,提高认识,开展廉政承诺活动;二是“述廉”,结合干部述职,进行廉洁自律的自查;三是“评廉”,结合年度考评和民主评议活动,组织党员和职工代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方面的评议;四是“查廉”,市总机关纪委对“评廉”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核实。刚才汪兰洁同志在部署工作时提到,今后每年年初,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后,各级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要开展专题警示教育,这项教育活动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但关键是要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2、健全和完善监督提醒制度,构建警示诫勉防线。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及时提醒、警示诫勉来防微杜渐,把违纪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
  首先,要把健全监督提醒制度落实到企事业各类工程项目和有经济交往项目的过程中去。今后几年,以促进广大职工科学文化、劳动技能、身心健康素质提高的工会事业将有进一步的发展,加强对各项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有基建工程项目的单位,要建章立制,落实各项管理和督查措施。要对工程立项、招投标、谈判签约、计划制定、施工管理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对工程进度、大额资金运作的审核监督,避免资金运作过程中的失误和违规操作行为。同时要建立起完善的廉洁自律和提醒诫勉等制度,经常关心、经常提醒,采用多种形式,对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如有条件还应成立由职工代表组成的职工监督会,设立纪检联络员,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督,这既是对工程负责,也是对干部负责,更是对工会事业的负责。
  其次,要把健全监督提醒制度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要按照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执纪的要求,加强单位内部的经营业务、劳动人事、资产财务等各项日常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对违反制度和纪律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诫勉,防止违反规章制度现象的发生和蔓延。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制度,每年化一定的时间、集中一定的力量,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视,对发生的不良现象及时提醒、及时改进,真正做到防范在先、关口前移。
  再次,要把健全监督提醒制度落实到处理违纪案件的工作中去。自2003年起,市总机关纪委采用了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开展信访监督提醒工作,这种做法要坚持下去。要把处理信访举报、开展调查核实以及进行提醒诫勉有机结合起来,让确实存在违纪苗子或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干部能及时纠正错误,避免犯更大的错误。同时,通过监督提醒、诫勉谈话,促使领导干部防微杜渐,廉洁自律。在对已受处分的党员进行回访教育时,采取个别谈话、登门走访、电话或信函联系等形式进行提醒诫勉,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工作,防止反复。
  3、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构建党纪法规防线。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但是,自律毕竟不能代替他律,还是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1993年到现在,中央先后提出了88条限制性规定和要求,分别涉及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配备使用小汽车、分配住房、公款消费、经商办企业等12个方面的问题。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以自律来约束自己,更要在党纪法规的范围内,严格按照党纪法规约束自己的言行,自觉地在思想和行动上构筑起党纪法规的坚强防线。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实施。这是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做到“两个抓好”:一要抓好学习宣传,市总机关各部室党支部、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这两个《条例》,做到掌握和宣传《条例》,做知纪、懂纪、守纪的表率;二要抓好贯彻执行,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行事,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条例》行为,以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我们还要继续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民主推荐干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第一道程序,公开透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坚持“任前公示制”和任命后的“试用期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自觉预防和抵制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
  中纪委三次全会和上海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作出了新的部署。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联系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和既定目标的实现。
  1、各级党组织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反腐倡廉要与本单位的经营发展,业务开拓、改革实施、日常管理等工作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和落实。党政领导班子要定期深入地分析研究本单位反腐倡廉的工作情况,善于发现带有苗子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要把掌握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和分析职工思想动态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和处理职工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群众的举报,加强沟通,畅通渠道,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落实。对职工群众反映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倾向性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弘扬正气,杜绝歪风。对群众反映党员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突出问题或案件,要坚决查处,决不能姑息手软。
  同时,我们还要形成对干部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相结合的机制。这两者是不矛盾的。奖惩要分明,我们既要有监督制约机制,也要有好的激励机制。对工作做得好,作出贡献的干部,既要有精神上的激励,也要有物质上的奖励。要以制度来作保证,使干部“不敢腐败”、“不愿腐败”、“不需腐败”,安心干事业。我们要鼓励干部积极进取,大胆创新。对哪些因为在工作中而出现一些失误的干部,我们要客观地进行分析,只要是出于公心,不以权谋私、不渎职,要给予关心、帮助和保护。我们鼓励创新,要使创新的干部没有后顾之忧。对已经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我们既要严肃教育,也要帮助、挽救,不能往死里整人,要形成齐心协力干事业的局面,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尤其是“一把手”要真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也要在自己分管业务范围内承担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健全责任制要求领导干部自身要正,要经得起权力、地位、利益等各种考验,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完善的制度,落实对权力运用的制约机制,切实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到实处。健全责任制要求各级组织坚决抵制和消除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严重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种种现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责任制要求领导干部要明确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的责任,落实对重要工作加强检查、监督、考核等制度,落实对领导干部失察、对工作失职的责任追究等。对于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或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领导干部,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该单位以及其本人当年评选各类先进和取得各种奖励的资格。
  3、继续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市总机关系统的纪检干部队伍虽然人数不多,但岗位十分关键,工作十分重要。纪检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敢于坚持原则,勇于秉公执纪,增强工作本领,真诚服务群众,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各级党政组织要从各个方面关心他们,为他们的工作提供各种有利的条件。
  同志们,200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反腐倡廉五年工作目标的重要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为全面推进上海工会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在上海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实现党的十六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和上海新世纪宏伟发展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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