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届上海读书节
上海职工“我读书,我快乐”学习型团队DV短片大赛活动的启事
为了进一步推动上海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开展,由上海市总工会主办、上海教育电视台、上海电视台纪实频道、东方新闻网和上海航天局工会协办的上海职工“我读书,我快乐”学习型团队DV短片大赛,在第八届上海读书节期间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宗旨:
全方位展示现代社会的学习理念和学习方式,夯实学习型企业建设基础平台,努力营造“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上海“创争”活动的深入开展,把职工素质工程推上新台阶。
二、参赛对象:
凡以“创争”活动和读书活动等作为载体推进职工素质工程的区县局系统、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均可参加。
三、拍摄内容:
1、以拍摄人物为主,重点突出团队或个人在开展读书活动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中的特别故事;
2、形式上要求生动活泼,个性鲜明,具有一定的观赏性和视觉效果,体现“我读书,我快乐”的主题;
3、在“新鲜事,有趣事,感人事”的前提下,要求在视角、内容、立意等方面都有很好的表达。
四、拍摄要求:
1、采用纪实的拍摄手法,所记录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杜绝虚假或情景展现;
2、提供所拍摄学习型团队的800字背景资料和短片解说词;
3、参赛DV短片片长为5——8分钟。
五、征集办法
1、参赛单位根据“我读书,我快乐”的要求,寻找与之相符的团队或个人,用DV进行拍摄、记录;
2、拍摄完成后将DV短片、拍摄素材和相关文字资料于2006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市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六、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均授予奖金、奖牌。择优在上海电视台纪实频道、上海教育电视台等播出。上海市凡申报全国学习型班组的组织,须参加上海职工“我读书,我快乐”学习型团队DV短片大赛。
七、联系方式
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西藏中路120号525室
联系人:刘宝华、刘砚国
联系电话:63232646、63225030
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