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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宣教部:

  根据《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评选奖励章程》条例规定,上海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07年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奖励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要求:

  1、评选项目:

  2007年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评选类别为美术、书法(含篆刻)、摄影三个类别。

  2、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要求弘扬先进、倡导和谐、健康向上、寓教于乐;艺术化地展示上海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和职工群众的精神风貌为主题,捕捉并展现人生精彩动人瞬间,描绘祖国美好河山和自然风光等。

  参评作品必须是在前3年之内创作完成(即2004年5月1日后的作品)。

  美术作品:主要分为油画、国画、版画、其它共四大类,一律装裱或装镜框;

  书法作品:主要分为书法、篆刻两大类,一律装裱或装镜框;

  摄影作品:一律选送16寸以上尺寸照片。

  二、奖项设置:

  1、2007年上海市“五一文化奖”将在美术、书法(含篆刻)、摄影三个门类中评出优秀作品,并分设一、二、三等奖。

  2、组委会择优推荐参加各种全国性奖项的评选。

  三、报送方法:

  1、报送数量:

  每位参赛个人可兼项申报美术、书法(含篆刻)、摄影三个门类,每个门类最多报送3件作品。

  2、报送材料:

  参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表(报名表在市总工会网站下载:www.shzgh.org),并附上作者简要情况和作品主要简介,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和参赛作品原件寄送至指定报名点。

  3、报送程序:

  各级企业事业单位、各级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各区县工人文化宫均可组织申报工作,全市在职职工和工会会员亦可个人申报。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进行最终汇总、资格审定并加盖公章,上报至组委会办公室。

  若个别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报送至所属总工会,可直接将作品邮寄至指定报名点。

  未获得奖项的参赛作品将归还至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宣教部,由本系统工会分发给参赛作者。

  四、时间安排:

  1、报名阶段:9月14日前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将报送作品和统计表统一送达组委会办公室。

  2、评选阶段:9月14日—9月28日

  评审结果将在劳动报等报纸和相关网站给予公示、公布。

  3、颁奖典礼暨优秀作品展示:10月中下旬

  上海市“五一文化奖”颁奖典礼暨优秀作品展示将在上海国际艺术节期间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办法:

  组委会办公室:上海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

  联系人、电话:高国强63211939-3083、63232646

                宋昶63211939-3081、63232646

  

  指定报名点:上海市工人文化宫(西藏中路120号)563室

  联系人、电话:徐大为63225079

                吴民江63225079

                      63222506(传真)

  邮编:200001

  

    下载附件:2007年上海市“五一文化奖”报名表

  上海市总工会宣教部 二OO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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