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总工办发〔2008〕2号)精神,经民主推荐,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将本市2008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章)候选对象进行社会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对候选对象有异议的,可与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联系。
电话:63230912
地址:中山东一路14号410室
邮编:2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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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