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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工会工作半年报调查的通知

  沪工办发[2008] 29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及时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为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资料,全总决定开展2008年工会工作情况半年报调查。现将《2008年全国工会工作情况半年报调查方案》及调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本次半年报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半年报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遵守统计法规,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高质量地按期完成2008年上海工会工作半年报调查任务。 

  附件:

    1、2008年上海工会工作情况半年报调查方案

  2、2008年上半年工会工作情况调查表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2008年上海工会工作情况半年报调查方案

  根据全国工会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按照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工会统计调查数据的需要,部署2008年全国工会工作半年报调查工作。为组织实施好2008年上海工会工作半年报调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工会工作情况调查,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各级工会开展工作和参政议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为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供最新的工会统计数据资料。

  二、调查对象、范围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对象为上海各级工会组织;本次调查所有指标由各基层以上工会组织填报,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上报单位汇总、核查后上报市总办公室(电脑室),经市总核查后上报全总研究室统计处。

  三、表式和内容

  本次调查的基本表式为《2008年上半年工会工作情况调查表》。本次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会组织建设;(2)工会干部协管和教育培训工作;(3)工会保障工作;(4)工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6)工会法律工作;(7)工会经济技术工作;(8)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9)工会宣传教育和职工文化体育工作;(10)工会国际和对外交流工作等。

  四、统计标准

  本次调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各级工会统一的调查方案、调查表式、统计分类标准和数据处理标准。本次调查以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单位,参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调查表式自行印制报表。各项指标的填报以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指标解释及有关统计分类标准为准。

  五、调查时点和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6月30日。调查工作由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负责具体实施。

  1.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按本调查方案的要求,分别制定各自的调查方案和实施细则,部署统计半年报调查工作。

  2.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负责调查表的回收、审核。

  3.本次调查的数据录入、汇总统一使用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制的软件。

  4.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的调查数据汇总结果,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负责审核,并按规定在数据汇总表封页上签字、加盖公章,由填表人签字。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务必于2008年7月7日前,将数据汇总表和数据库文件报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电脑室)。

  六、质量要求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这次工会工作情况半年报调查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巩固健全工会统计调查工作网络,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级工会统计工作所在部门和统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尽量减少误差。同时要注意将本次半年报汇总结果与2007年度的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如果数据出现较大幅度变化,必须认真核对,查找原因,并在上报时对数据变动情况逐一做出文字说明,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七、时间进度安排

  1.2008年5月25日前,就2008年上海工会工作半年报调查做前期准备。

  2.2008年6月上旬,市总工会统一部署有关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组织统计人员集中培训。

  3.2008年6月上旬——6月30日,以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单位,按本方案的统一要求实施,逐级部署统计任务,开展统计工作和完成统计任务。

  4.2008年7月7日前,各级工会组织完成相应报表的填报、数据录入,经数据库整理、核对无误,并经单位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上报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电脑室)。

  5.2008年7月中旬,市总办公室完成全市工会系统数据汇总、校验,经领导审核后,上报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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