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在各级工会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近几年来,本市退休市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帮扶金的发放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为进一步做好困难劳模的帮扶工作,现就做好2010年本市退休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发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切实关心劳模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准确、及时掌握本地区、本系统退休市劳动模范的特殊困难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特殊困难帮扶对象主要是因疾病、意外灾害和其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本市户籍退休市劳模。参照全国劳模特殊困难进行分类如下:
1、因当年患癌症、尘肺病、器官移植、心脏搭桥手术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2、因瘫痪、残疾,患癌症、尘肺病等多年造成生活困
难的;
3、因患精神病、身体部分器官坏死或摘除、重病动手
术治疗费用较高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4、独居或丧偶,一老养一老的,家属患重病医疗费用较高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5、因家属患病、下岗和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6、因夫妻都年老多病,自付医疗费较多所造成生活困难的;
7、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财产严重损失的;
8、本年度已故市劳模。
三、为确保退休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平稳顺利发放,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应认真做好对本地区、本系统退休劳模的调查摸底工作,了解和掌握退休市劳模特殊困难情况,做到不遗漏、不重复,在调查的基础上,对符合特殊困难帮扶对象的填报《2010年本市退休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表》(附件1);审核并填报《2010年本市退休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汇总表》(附件2);支内返沪退休市劳模由所在地区负责调查摸底。表格从市总工会网站http://shzgh.org公告栏上下载。
《2010年本市退休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表》和《2010年本市退休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汇总表》请于10月25日(星期一)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联系人:张夏美
联系电话:63211939*4102
E-mail:spmb@shzgh.org
附件:
1、2010本市退休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表
2、2010本市退休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