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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总机关各部室、各直管单位:

  11月15日下午2时许,上海静安区一幢高层住宅楼发生大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吸取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市总工会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秋冬季节是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高发期。各单位要以静安区高层住宅楼失火为戒,认真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消灭消防安全盲点,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接通知后,各直管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和完好情况,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情况,危险物品的存放情况,特别是人员聚集场所及施工场地的消防安全状况,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

  四、要加强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自觉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做到下班前切断所有电器电源(工作必须的除外),办公室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引发火警事故。要重视安排好夜间值班和巡查,对重要部门和重点区域要严加防范,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市总工会今天下午将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各直管单位请于11月16日下午5:00前将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市总工会办公室。传真号码:63297267。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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