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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上海职工体育健身四季大联赛夏季“宝钢杯”上海职工游泳比赛的通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宣教部:

  按照《关于举办上海职工体育健身四季大联赛的通知》相关要求,在第14届世界游泳锦标赛期间,将同步举行夏季“宝钢杯”上海职工游泳大赛,突出群众性、增加趣味性,吸引职工参与游泳健身运动,在职工中持续掀起健身的热潮,形成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努力建设一支体魄强健、充满活力的高素质职工队伍。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体育局、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协办: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宝山区体育局

  二、竞赛日期:

  2011年7月24日(星期日)

  三、竞赛地点:

  宝钢体育中心游泳馆(漠河路203号)

  四、竞赛项目

  (一)单项赛:

  1、男子100M蛙泳

  2、男子100M仰游

  3、男子100M自由泳

  4、女子50M蛙泳

  5、女子50M仰游

  6、女子50M自由泳

  (二)接力赛:男女4×50M混合接力赛

  (三)趣味赛:划船运球比赛

  五、比赛办法

  (一)单项赛:比赛规则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接力赛:每队4人(2男2女),泳姿比赛顺序:仰泳、自由泳、蛙泳、自由泳。

  (三)趣味赛:

  1、参赛人员

  每队选派4人(2男2女)参赛,其中2人(1男1女)划船接力,2人(1男1女)运球接力。

  2、比赛距离

  划船50米,运球游泳50米。

  3、比赛规则

  (1)划船选手(1男1女)带1个球由浅水区至深水区,船触壁后,船上运动员将球递给深水区岸上接力运动员(1男1女),接力运动员接球后方可入水,并运球至浅水区,由男女运动员同时持球投入指定篮筐(1人投篮无效),比赛计时以球投进篮筐为准,如球未投入篮筐,必须由男女同时持球补投。

  (2)比赛中船上2名选手必须在赛道内划水前进,不得跃入水中推船前进。到岸、离岸时,选手不得用手或船浆借力推拉池边。在划船过程中如出现翻船或选手落水情况,必须推船回到出发地重新开始。

  (3)参赛选手除了使用比赛规定道具外,不得携带其他辅助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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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参加办法:

  1、区县局(产业)工会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安排本系统队伍参赛,每支代表队按照“4+1”模式参赛,即至少参加4个单项赛,同时必须参加接力赛或趣味赛;

  2、每个单项最多可报2名职工参赛;所有单项比赛不得兼项;接力赛、趣味赛可兼项;

  3、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本系统在职职工,在国家和地方注册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赛;

  4、各参赛单位应确保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并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游泳健康证明;

  5、区县局(产业)工会代表队收取报名费300元,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6月25日,报名表电子版本可登陆上海市总工会网站(www.shzgh.org)公告栏下载。

  6、组织协调机构:上海职工体育健身四季大联赛办公室

  联系人:高国强、宋昶(市总工会宣教部)

  电话:63211939-3081、63232646

  7、指定报名点:宝钢文体中心

  地址:宝钢八村93号313室

  邮编:201900

  电话:56122785

  传真:56124431

  电子邮箱:wentizhx@baosteel.com

  联系人:颜海云

  七、比赛相关事宜、规程办法以此通知为准。

  附件:“宝钢杯”上海职工游泳比赛报名表 

  

  上海市总工会宣教部

  201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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