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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困难企业内开展一次性帮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保障工作部:

    根据2013年上海工会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总体安排,帮助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开展困难职工、农民工的帮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操作流程

  1、申报: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做好排摸、梳理和初审工作,选报3-5家困难企业(其中,推荐1家备市总领导走访慰问),并填妥《困难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于12月7日(周五)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上报市总保障工作部。

  2、复审:由市总保障工作部根据各区县局(产业)上报情况进行复审后,确定帮扶标准和帮困额度,并下发《关于做好在困难企业内开展一次性帮困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3、发放: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市总额定的帮困金额,先行垫付,并要求困难企业在春节前将帮困金足额发放到困难职工。发放单位存签收单原件,签收单复印件、财务收据(单位写明:上海市职工帮困基金会)、工会财务帐号,及时上报市总保障工作部,便于及时划款。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要求做好困难企业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2、各级工会要按照“依档施助”和“实名制”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实名制发放。

  3、各级工会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受助职工基本档案和帮扶信息录入全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http://care.acftu.org)。

  联系人:顾佳曹国芬

  联系电话:63211939-3151、2501

  传真:63291900

  电子邮箱:bzb315@163.com

  附件:困难企业基本情况表

  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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