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栏 >> 正文
关于对201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章)、全国工人先锋号候选对象进行张榜公示的通知

有关区县局(产业)工会:

  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全国和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工总经〔2013〕39号)精神,你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集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班组),已被初定为201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章)、全国“工人先锋号”候选对象。

  请于3月19日-3月25日以上海市总工会的名义,将候选对象的主要事迹张榜公示于其所在单位公共场所醒目处(公示样张与候选对象主要事迹并列张榜),并同时设置意见箱。

  由于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章)、全国工人先锋号候选对象材料报送全总时间较紧,因此张榜公示与填报表格同步进行。若在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推荐评选条件的,或在推荐材料上报期间尚无法调查核实清楚等情况的,则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取消候选对象资格。

  候选对象张榜公示样张、推荐审批表和填报要求,请从上海市总工会网站:www.shzgh.org公告栏下载。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章)、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须于3月26日(星期二)前,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联系人:张夏美

  电话:63211939*4102 13916546888

  传真:63230912

  附件:

  1.全国五一奖状公示样张全国五一奖章公示样张全国“工人先锋号”公示样张

  2.201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表填表说明及表格

  上海市总工会

  2013年3月18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