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局(产业)工会:
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全国和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工总经〔2013〕39号)精神,你系统_________(集体),______(个人),已被初定为2013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候选对象;_________(班组),已被初定为2013年上海市工人先锋号候选对象。
请于4月2日-4月9日以上海市总工会的名义,将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候选对象的主要事迹张榜公示于其所在单位公共场所醒目处(公示样张与候选对象主要事迹并列张榜),并同时设置意见箱。
张榜公示的同时,请填报相关表格。若在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推荐评选条件的,或在推荐材料上报期间尚无法调查核实清楚等情况的,则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取消候选对象资格。
候选对象张榜公示样张、推荐审批表及填报要求,请从上海市总工会网站:www.shzgh.org公告栏下载。
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上海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及公示情况报告须于4月10日(星期三)前,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联系人:张夏美[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
电话:63211939*4102 13916546888
传真:63230912
联系人:李伟[上海市工人先锋号]
电话:63211939*4113 15801753008
传真:63391009
附件:
1、2013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公示样张
2、2013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班组、企事业)、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及填报说明
3、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党政领导干部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的企业(企业负责人)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
上海市总工会
2013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