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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实施2013年度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大专院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保障部:

  2012年以来,上海工会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深入开展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大专院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为切实做好此项服务职工工作,根据《上海工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3年度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大专院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社会实践岗位的调整情况

  今年以来,市总工会对原有上海工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进行调整与扩容。截至目前,全市27个区县局(产业)工会共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158个,提供社会实践岗位543个,涉及机械制造、建筑工程、商业服务、教育培训等十多个行业。

  二、社会实践岗位资源的调配

  已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区县局(产业)工会,请尽快安排本地区、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大专院校学生赴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参加社会实践,并于6月底前完成岗位匹配工作。未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或社会实践岗位资源及社会实践需求充足的区县局(产业)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上海市总工会就业服务网”(www.sh12351job.org)上公布的社会实践岗位信息和具体联系方式,自行联络安排调配事宜,并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备案。

  请已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区县局(产业)工会于7月5日前填妥《上海工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实施办法》中《上海工会大学生社会实践信息统计表》无需填报。

  三、社会实践补贴情况

  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市总工会将为每位参加社会实践的困难职工家庭大专院校学生提供补贴(包括实践补贴和互助保障计划参保费),2013年补贴标准仍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核拨方式与渠道不变。各社会实践基地及参加实践学生所属区县局(产业)工会可根据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适当再给予交通费、餐费等补贴。

  四、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要深入排摸、掌握工会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大专院校学生的就学、生活和专业技能等情况以及社会实践需求,精心组织开展好2013年度社会实践工作;要重点抓好实践学生与实践岗位的匹配,及时了解困难职工家庭大专院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基本情况,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要切实按照《上海工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积极推动社会实践基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健全推荐招录、岗前培训、工作台账、信息管理和带教评估等制度,强化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举措,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要进一步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新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曹宏亮联系电话:63211939-3153

  传真:63218014 E-MAIL:caohl@shzgh.org

  附件:上海工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基本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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