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主要职能
上海市总工会是上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受中共上海市委和全国总工会领导。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突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本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中国工会代表大会和上海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等。
2014年上海市总工会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总工会部门预算是上海市总工会的综合收支计划。
2014年,上海市总工会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4,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85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10,85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7,647万元,主要用于16个专项项目,主要有:上海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市劳模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助金、上海市劳模节目慰问金、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上海市退管会工作经费及尊老服务经费等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科目3,209万元,主要用于按市教委规定的高职学校(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在校生生均公用经费。
2014年上海市总工会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014年上海市总工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4年上海市总工会“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2014年上海市总工会“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上海市总工会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为15万元,主要是上海市总工会2014年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