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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开展规模以上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劳动保护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济工作部(相关部门):

  为切实履行工会依法维护广大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进一步提高本市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服务于生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过程中独特的作用和优势,根据市总工会关于《上海工会劳动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沪工总办〔2015〕1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要求本市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对本地区(系统)内规模以上(是指职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单位)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主席和劳动保护干部进行劳动保护业务知识专项培训,通过三年时间,基本做到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要求: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系统)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单位的工会主席和劳动保护干部分批组织举办劳动保护业务知识专题培训,要求在2017年前基本做到全覆盖。

  二、培训时间:三天。

  三、培训地点:上海工会职业管理学院各培训点,或根据需要送教上门。

  四、培训对象:规模以上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主席和劳动保护干部。

  五、培训内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上海工会劳动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工会劳动保护概论、“安康杯”竞赛、班组安全建设、职业安全健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相关行业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六、培训机构: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七、培训管理:为使培训做到规范、有序,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教材,统一师资认可,统一考试颁证。

  八、培训费用:教材和证书的费用由市总工会负责,其他费用由相关区县局(产业)工会或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承担。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相关部门在组织培训前,请先与上海工会职业管理学院进行联系,确定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等相关事项。工会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宓老师(13501929035)、张老师(13817625358),65124362、65866635,传真:65866635。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相关部门将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工会组织参加劳动保护业务知识培训报名表》(见附件),集中向上海工会职业管理学院报名,由上海工会职业管理学院安排师资授课并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发放《上海市工会劳动保护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合格证》,作为本市工会劳动保护干部上岗依据。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于每年11月底前将组织培训的人数和应参加培训人数的比例数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2015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工会组织参加劳动保护业务知识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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