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审批表》从上海市总工会网站www.shzgh.org首页公告栏“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章)推荐审批表”下载;请勿对《推荐审批表》上已有的内容作任何修改(自制表格无效)。
2、《推荐审批表》字体使用:封面用三号仿宋体(GB2312),内页用小四号仿宋体(GB2312)。用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封页用B4纸(规格80克)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内页用B5纸(规格80克)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
3、工作单位:须与本单位行政公章一致,封页上无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4、学历:指初中以下(含)、高中、中专中技、大专、大学、硕士、博士;
5、职务:指本人所在单位担任的实职,如:组长(班长)、车间主任、科长、经理、董事长等;
6、职称:是指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如: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主任医师、教授等;技术等级为高级、中级、初级。
7、技术等级:指劳动部门认定的技术等级,如: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8、照片处:用线装订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
9、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指所获区县局级(含)以上命名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10、个人简历:从初中毕业和学徒填起,时间须连续,不能短档;
11、主要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5、6百字左右,全部打印表内,请勿附页;
12、所在基层工会意见一栏:由所在基层工会盖章;
13、职代会意见一栏:由所在基层工会职代会盖章或工会代章;
14、地市总工会(产业工会)意见一栏:由区县局(产业)工会盖章。
《推荐审批表》一式五份,另附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二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于3月27日(星期五)前,报送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2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邮箱:zhangxiam@shzgh.org
报送地址:中山东一路14号(近汉口路)410室
联系电话:63211939×4102
联系人:张夏美
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2009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