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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上海电气杯”第二届上海市职工歌手大赛的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承办单位:上海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上海市音乐家协会

  上海市工人文化宫

  协办单位:上海市机电工会

  二、大赛主题:

  歌唱祖国、奉献世博

  三、参赛对象:

  1、本市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男性60岁以下,女性55岁以下)、外来建设者和外籍员工均可报名参赛;

  2、凡艺术院校的声乐系教师、艺术院团专业演员及唱片公司签约歌手均不得参赛;

  3、第一届上海市职工歌手大赛金、银奖获奖职工歌手不参加比赛。

  四、比赛办法:

  1、本次歌手大赛设四个指定分赛区;若本系统报名人数在50人以上,区局(产业)工会可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请设立独立分赛区;

  2、根据各分赛区报名人数,大赛组委会将酌情分配给各分赛区参加复赛名额。

  五、比赛规则:

  1、本次歌唱大赛分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每种唱法均可采用独唱、重唱、组合等多种形式。

  2、参加比赛时,所有歌手需演唱一首指定歌曲和一首自选歌曲。

  3、比赛指定歌曲包括“爱国歌曲大家唱”100首推荐歌曲(详见附件3)和世博歌曲(可登陆世博会网www.expo2010.cn/zt/2009/music/index.htm,也可选择反映世博主题的其他歌曲);

  4、自选参赛曲目必须是紧贴大赛主题、内容健康向上的歌曲,鼓励演唱原创歌曲,亦可从国内各音像出版社或音像公司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中选择;

  5、如自选参赛曲目是创作歌曲,需在报名时注明“创作”两字。创作歌曲须是2007年以来参赛歌手本人创作的作品。每首创作歌曲需交1份歌谱(含歌词);

  6、参赛歌手必须自备伴奏带(碟片)两套;

  7、上海市“五一文化奖”组委会将邀请本市有关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

  8、上海市“五一文化奖”评委会将为每个指定分赛区委派3名评委,提供技术指导;复赛、总决赛评比细则由评委会决定。

  六、比赛时间:

  即日起至2009年8月10日,接受报名。

  2009年8月10日为报名截止时间;

  2009年8月13日前,各指定分赛区和独立分赛区把本分赛区比赛方案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2009年8月下旬举行各分赛区初赛;

  2009年8月31日前,各分赛区把本分赛区参加复赛歌手名单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2009年9月举行复赛;

  2009年10月举行总决赛。

  七、报名办法:

  1、参赛选手即日起可在上海市总工会网站公告栏上下载报名表(网址:www.shzgh.org),并就近到指定分赛区报名;

  2、参赛选手持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均可报名参加初赛。

  八、分赛区联系办法:

  1、市宫分赛区

  地址:上海市工人文化宫艺术培训部(西藏中路120号)邮编:200001

  联系人:赵雅妮

  联系电话:63225095

  传真:63526162

  2、虹口分赛区

  地址:虹口区工人文体中心(飞虹路528号)

  邮编:200086

  联系人:余湧

  联系电话:25658955

  传真:65032881

  3、长宁分赛区

  地址:长宁区工人文化宫4楼(安西路45号)

  邮编:200050

  联系人:李蓉明

  电话:61253125-846、847、844

  传真:61253125-844

  4、青浦分赛区

  地址:青浦区工人文化宫(青浦区青浦镇青松路35号)

  邮编:201700

  联系人:李黎

  电话:59732069

  传真:59726001

  5、电气分赛区(专场)

  6、电信分赛区(专场)

    7、医务分赛区(专场)

“上海电气杯”第二届上海市职工歌手大赛报名表

所属系统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邮  编

歌手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曾获得奖项

参赛歌曲

指定歌曲

自选歌曲

    □ 创作

      (参赛歌手本人创作)

参赛类别

□美声 □民族 □通俗 (请在□中打“√”)

市宫

虹口

长宁

青浦

注:1、每张表只能申报一人。

2、大赛报名表复印有效。

3、请于810前寄往指定分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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