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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国际化的路怎么走
——学习修改后的《工会法》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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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毓毅

  对全国亿万职工和广大工会干部来说,最近以来最鼓舞人心的事莫过于修改后的《工会法》颁布实施。作为中国工运事业“法律保护神”的《工会法》,其诞生51年来,共作过两次大修改。这次《工会法》修改共44条款,每一处修改都很重要,都有针对性、现实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经济发展,加快经济全球化,实现工会维权职能增大了空间。44个条款中涉及到5个重要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
  一、对“一个中心、五个坚持”的思考
  在四个坚持上加了一个坚持,“坚持改革开放”,非常重要。重要程度可以和基本职责调整一起认识。
  1,“一个中心、五个坚持”与修改后的工会维权职责相匹配,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
  《工会法》修改调整时,对工会发展方向有了明确态度。第一,规定了工会工作的原则。不管做工会哪项工作,基本原则、基本框架,不能离开,不能逾越“一个中心、五个坚持”。第二,明确了维权的前提和尺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是什么?是促进发展,推进改革,确保稳定,维权不能影响改革开放的步伐,维权与支持改革是统一的,可操作的。第三,强调中国工会与世界接轨中的中国特色。我国加入WTO以后,对国际劳工组织的核心条款,持保留态度。提出“一个中心,五个坚持”,就是要坚持在与世界接轨中体现中国特色,其中很显著的特点就是:中国工会是统一的工会;工会维权目的在于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基础。法律保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工资总额2%拨缴经费。
  2.增加坚持改革开放,对于保持中国工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与中国共产党两大转变的一致。江泽民总书记总结建党80年的经验,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从封闭执政向开放式执政转变,党在两个转变中要经受考验,不断发展。中国工会作为执政党联系广大职工的桥梁纽带,作为体现执政党阶级基础的群众组织,就必须与执政党一致,就必须坚持改革开放,体现与时俱进。第二,与加人世贸组织和经济全球化、中国工会国际化相一致。工会作为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产物,必须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提出坚持改革开放,表明中国工会是改革开放办工会,中国工会与国际接轨具有法律支撑和保护的。第三,与中国工会的不断壮大的发展趋势相一致。明确中国工会改革发展方向——要求工会与时俱进。加强工会改革,以适应代表最广大职工利益的需要,以适应自身改革的需要。
  3.增加坚持改革开放,对发展工会工作,扩大工会影响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
  第一,从工会现状看,我们工会工作的重心与全世界一样,是代表全体职工,实际运作中基本代表弱势群体。帮困、送温暖,占很大比例,花很大精力。如果不辩证看问题,很可能得出”工会保护落后,代表弱势群众,是被淘汰的一部分人的代表”的结论。20世纪80年代,英国撒切尔夫人就对工会进行抨击,认为工会阻碍改革和社会进步。我们在《工会法》上明确规定“一个中心、五个坚持”,从根本上表明中国工会坚持改革开放态度,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工会同改革开放的一致性。第二,从基本操作上看’,工会维权与行政摩擦、碰撞不可避免,提出“坚持改革开放”,实际上表明,我们的维权是两个维护,不仅保护员工,也保护企业,与改革方向是一致的。在改革中,我们讲程序,我们的维权就是坚持按民主程序走。工会维权不是单从结果看,重点看过程,是否按法律法规,按游戏规则,如果企业连规则都不走,工会就要提出异议。第三,要求工会重视新兴产业、重视“三高”(即高学历、高能力、高收入)人群,重视青年职工。坚持改革开放,工会工作的重点不能光落在困难职工身上,上海全市500万职工中,困难职工大约在100万左右(指传统产业)。工会注意力要兼顾,要探索在高新技术行业中,工会如何发挥作用。在张江高科技园区召开座谈会,20多个工会主席都是博土、硕士,他们的理念、思路同传统企业完全不一样。工会重视“三高”人群的号召力、凝聚力、向心力,工会就有力量,在社会发展中就举足轻重。否则,工会只是开会搬凳子、吹拉弹唱,无足轻重,也不会有地位。
  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基本职责的思考
  这是工会职能的重大调整,由四项职能并列调整为维护作为基本职责。
  1.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基本职责,是工会本质属性的回归,是对“五突破、一加强”在法律上的肯定,是对工会工作国际发展的重大推动。
  第一,工会是劳资矛盾的产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生命线。不突出维护,工会就失去存在的必要。维权是工会天然职责,是全世界工会约定俗成的,关于维权,我们许多方面无法同国外比。国外签订的集体合同都是厚厚的一大本,甚至赌场劳资谈判的集体合同也是一大本,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法院就依此作出判决。国际工联组织到上海柴油机厂座谈时提问:加工资由谁提出来?得知是由企业行政提出给技术人员增加工资,工会提出也要给工人增加工资后,他们不理解,认为加工资都应由工会提出,怎么反而由行政提出,认为这样的思维方式不对。第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是全总提出总体思路和“五突破一加强'工作在法律上的肯定。工会的职代会制度、职工董监事制度、帮困送温暖工作、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不是阶段性的,是长期性的工作,不是选择性的,是根本性的工作。如同党的工作重心转移一样,今天工会由四项职能调整为维护作为基本职责,也是工会工作重点转移,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将会在世界工运史上走出一条有影响的路子。第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向国际化推进过程中,工会存在不少困难。首先在工作惯性上难以调整,四项职能并列做惯了,一下子突出维权,在认识能力上,在工作胆略上都有问题。其次,突出维护工作评判标准应变化。原来三项工作也可以说是维护。现在是看如何具体地排忧解难。再次,落实四项职能难度小于落实一项。突出维护只看一项,我们在维权观念和能力上要调整。
  2.为什么要确定维护作为工会基本职责?
  从现状来看,上海目前劳动争议情况较多,维权任务繁重。
  第一,存在一定数量的困难群体。第二,一部分企业劳动关系相对比较紧张。劳动争议总量每年以30%一40%幅度上升,数量越来越大。集体上访每年增幅为50%,有的矛盾十分激烈。第三,分配上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也呈逐年上升趋势。经营者收入与职工收入差距逐步扩大,职工对一般差距拉开有承受力,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十几倍,几十倍的差距,是不合理的差距。有一个事业工会在调研中,有职工反映:“搞不好企业,老总照样拿年薪,这样搞不好企业的本事我也有的,那么我也可以拿年薪。”按照国际惯例,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如果企业经营不景气,那是你老板的事,我仍按照合同拿工资,不能理所当然地减少我的工资。分配上最大的问题是,现在把最低工资标准认为是标准工资,工会在平等协商中,能谈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10%,已经成绩很大了,往往写进集体合同中。现在最低工资490元,你拿550元在上海这个城市能生活到什么程度。第四,医保制度改革后,大病、重病职工压力大,引起矛盾大,有的职工是病困交加。
  3.如何落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
  第一,确立正确的维权指导思想。要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全面发展。第二,要理清维权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权、民主权、精神文化权益。从分类上看:劳动权与保障权、知情权与参与权、协商权与共决权、学习权与发展权;从重点上看:困难群体的保障权、强势群体的发展权等。第三,要深化维权机制,《劳动法》明确规定两个机制:一个是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机制,一个是职代会机制。
  协商机制要注意三方面,第一,协商机制要深化。不光是签合同,要制定规则,何种情况下约见,定期、周期性协商,用机制、规则把工会与行政对等地位固定下来。第二,提高集体合同质量。上海目前有2万多企事业已签订合同,主要问题是质量低,不能完全代表职工利益,特别是在工资这个环节上。第三,确定集体合同程序。任何合同在正式签字前,要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才能签字。签字前要讨论,签字后要汇报,续签还要再讨论。
  职代会制度要演化,要强调三个基本。第一,坚持职代会制度是企事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具有不可替代性。第二,坚持维权与参与是职代会的基本任务。第三,坚持创造和谐劳动关系是职代会基本工作目标。达到企业与职工双赢这样的职代会才有生命力。现在有些企业单方面理解职代会工作难做。企业只有发展,维权才能提高。第四,讲究维权实施方法。首先,坚持民主程序,朝改革发展方向前进。千万不能有这种想法,就是结果没达到,维权不成功。结果可能是工会提出的,也可能是行政提出的,也可能是双方提出的折衷。不管什么结果,坚持按照民主程序走出来,就是维权任务完成。其次,坚持有情操作,朝着排忧解难方向前进。现在越来越感到纺织系统提出的“改革无情,操作有情”哲理很深。你就可定指标下岗,简单化、行政化、命令式,这不是有情操作。有情操作就是把民主程序再加上党的优良传统,或者说,把民主程序加上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既为企业排忧解难,也为职工排忧解难,这就是有情操作。再次,坚持换位思考,朝着缓解矛盾的方向前进。维权不是激化矛盾,工会主席要坐在行政领导角度想问题,也要坐在群众角度想问题,缓解矛盾。最后,坚持信息对称,朝着自我维权的方向前进。这主要是指增强职工的民主意识,增加职工的法律知识,提高职工有序地实践民主的本领,这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工作。
  三、对坚持和发展职代会的思考
  修改《工会法》对职代会条款争议大,全总原来意见,取消限制词,不管什么企业都要建立职代会,这在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已经写上,这要贯彻。但是在讨论中争论激烈。持否定意见认为,要写上这一条,先要修改《宪法》,因为《宪法》上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后来这一条改写为:本法三十五条、三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双重含义,一个是现行的法律法规,一个是将来的法律法规。
  1.贯彻十五后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推进职代会制度。
  第一,《工会法》修改中,把工会通过法定职代会的基本途径,肯定其在维权中的地位、作用。对职代会制度,有的守住、有的前进、没有倒退。第二,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作为职代会维护劳权的另一条途径。把“可以”两个字去掉,作为每个企业必须开展的制度。同时,《工会法》明确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要追究法律责任。企业如果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通过职代会,这样转了半天,还是要推进职代会。第三,增加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与去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工资条例》相衔接。第四,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推进民主管理,有进、有守、没有退,进的方面还是有一定力度的,对我们的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关键不是法律怎么改,在于是否有意义。
  职代会制度的本质属性,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趋势,符合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也符合人的全面发展需要。
  2.坚持发展职代会制度,充分体现职代会制度的先进性。
  第一,职代会制度体现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以前有误解,认为职代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不过,实际上审议权,只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上有决定权。坚持职代会制度的先进性是调动人的积极性,让职工充满活力。通过职代会讨论企业重大事项,形成合力,集思广益,反映职工的聪明才智。第二,体现党的“全依”方针。党的“全依”方针,在基层通过职代会落实。企事业通过职代会这一载体,凸现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审议权、共决权、监督权。职代会是载体,要有机制。职工参与协调、知情,贯穿其中,可以形成社会氛围,职工当家作主通过这个形式反映出来。第三,体现社会主义发展趋势。职代会制度培养民主意识,在党委领导下,有序推进民主,维护自身的权益。第四,体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在知情中提高”。不知情,无法参与,无法表达。能力不够,常常是信息不对称。“在参与中学习”,不给职工参与怎么能学习;“在监督中完善”。在监督中,自身提高,完善自己人格魅力:“在代表中升华”。提高思想境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第五,体现科学管理的深刻内涵。职代会形式在世界上有类似形式存在。如德国工厂法律委员会,英国职工大会,把民主管理作为科学管理之一,没有经过一定民主程序,没有吸取职工意见不作重大决策。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公司没有一定周期不作重大决策。这个周期是民主管理的周期。第六,体现共产党执政方式的转变。私营企业大量发展,党怎样领导,没有载体。首先,要更注意运用党的纲领、思想、政策转化成职代会需要落实的任务来体现党的领导。其次,要更注重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促进企业发展。再次,要更注重用民主的办法来调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最后,要更注重坚持中国特色前提下学习国际惯例,按照国际通用的办法,体现执政党的意旨。
  3.职代会要与时俱进,要思考六大课题。
  第一,如何让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概念在代表中体现出来。第二,如何让代表大会制度更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第三,如何让职代会制度成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载体。第四,如何让职代会制度真正成为维护人的根本利益的根本机制。第五,如何让职代会在非公企业中普及。上海私营企业每年增加几万家。原来上海国有企业200万职工,现在只剩82万,120万在私企。一个基本制度在非公企业不能生根开花,多数人感受不到,那是空的。第六,如何在大集团中,更快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
  四、关子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能否适应的思考
  《工会法》修改,保护工会干部力度增大,但要求更严格,权力、义务对等。权力大、义务多,保护工会干部的措施多,对工会干部的要求更高。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值得思考。上海工会干部总体上看,基本素质较好,事业心、正义感很强。但是,在主流后面还有些不适应。
  1.人员结构不适应。
  相对来说,干部老化。近几年,要求区县产业工会主席中,配一名40岁以下的副职,难度大、配不上。有的配上没多久,人又走了。人员流动是好事,关键是配备的速度、力度不够。上海6万家私营企业已建立工会,50%是老板的亲朋好友,有的区甚至动员老板当工会主席。这样,维权难。
  2.知识结构不适应。
  相当一些工会干部对业务不熟,对经济不了解,劳动关系主体不了解,难维权。说话没有说服力,知识没有前瞻性,无法反映职工的想法、要求。
  3.利益结构不适应。
  国企工会主席享受行政副职待遇,随着年薪制推行,工会主席的利益与职工利益之间会出现变化,将来如何进行维权值得探讨。私营企业工会主席拿老板的钱,利益结构与维权也不很适应。在机制没有完善之前,要求工会干部要有人格魅力,对干部素质要求更高。
  (1)要得到企业行政的尊重理解,要有本事,要有自己独到之处。如果我们的工会干部思想水平、业务水平很好,对方首先尊重你的人格。
  (2)要得到广大职工信赖、尊敬,把我们的工会干部当长者,当哥哥、姐姐,当信赖的朋友,“听了你的话,不会吃药”。对老板,体现你的知识力量。对员工体现你的人格力量,赤诚之心,真挚的爱。
  (3)要得到工会班子的支持拥护。真正成为核心,把一班人凝聚起来,大家齐心协力开展工作。
  工会干部素质提高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局观念要强。不能就工会想工会,要从工会工作看全局,要从当前工作看长远发展,工会干部要善于学习。二是知识面要更宽。不仅要懂工会工作,而且知识面要更宽。市总工会拟与市政府协商,当我们与市长在一起,有没有水平提出涉及职工利益的相关建议至关重要。三是协调性要好。要求转变观念,打破思维定势,与时俱进,要协调好企业与职工的利益矛盾,工会干部责任感更重,没有责任感,不愿牺牲自己这一块,很难体制创新。要牢记党的三大作风,要牢记时代的要求,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当前新《工会法》颁布后,学习是首要任务,是非常重要的任务,不限于向书本学,更要向实践学,向群众学。
  五、加快工会民主建设进程的思考
  尉健行同志说:“从某种意义上讲,修改《工会法》不仅对别人,很重要对自己。”因此要加快工会民主建设进程,用机制作保证。
  1.真正确立上级工会维护下级工会的机制。
  真正起到保护工会干部职能,首先工会组织要改变行政机制、机关化作风,树立上级工会为下级工会服务的观念。
  2.确立工会自下而上开展工作的思维方式。
  我们把问题解决在源头,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工会工作上要体现会员意志,国外的维护,总的来说是一级一级上来的。我们不是自下而上,是自上而下,存在脱离群众的现象。
  3.逐步建立会务公开机制。
  工会工作包括工会经费、工会重大活动、工会产业等情况要公开,透明度要高。要扩大全委会职权。
  4.逐步建立用好的机制选好人,用好的机制保证好人更好。
  我们要扩大工会主席直选,加强工会干部的招聘选拔,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干部的民主评议,达不到60%的信任票请下来。工会干部为行政说话不为职工说话不行。用好机制来保证好人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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