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了适应知识经济的挑战和提高上海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需要,进一步加快工人阶级的知识化进程,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竞争力,市总工会已在全市工会系统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工程”。为把“职工素质工程”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夯实“职工素质工程”的基础,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并准备在年内命名评比“学习型企业实验基地”、“学习型班组”和“学习成才标兵”。为便于各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此项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宗旨 “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是工会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重要载体和基础工作,是工会在新形势下履行自身职能的重要途径。职工素质的提高,离不开企业的学习环境、学习氛围、学习组织和学习机制;学习能力、观念能力、创新能力是职工素质的重要内涵。要通过全市性的“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大力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优化企业的学习环境、学习氛围、学习组织和学习机制,推动互动式学习型班组大量涌现,提高班组的整体素质,实现在广大班组职工中普及和树立终身学习的全新理念,培育一大批具有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观念能力的知识化职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为把上海建成学习型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学习型企业”的要求 1.在全体职工中普及终身学习的理念,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形成一定的制度和氛围; 2.企业建有开放式的学习系统,并在读书活动、“三学”活动、职业培训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3.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形成学习共享与互动的组织氛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习的带头人,开始形成促进终身学习和学以致用的激励机制; 4.注重提高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使职工的思想道德素养、文明程度和科技文化知识同步提高; 5.学习成为一种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引导职工努力创建与时俱进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学习力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二)“学习型班组”的要求 1.班组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有一定的学习制度和学习环境; 2.班组成员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观念能力; 3.班组开展“三学”和读书活动等学习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果; 4.班组大部分成员掌握或正在学习计算机应用、外语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5.班组在完善职工知识结构、创新学习方法、激发职工潜能和鼓励学以致用等方面有一定的成绩。 (三)“学习成才标兵”的基本标准 本市职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上海市“学习成才标兵”: 1.在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的发明创造和重大突破,达到市级以上先进水平的; 2.在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学术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有独创性见解,在市级以上专业性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有重要价值的论文并获奖,或经市级以上出版部门有价值的专著或译著; 3.在推广、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生产、科研、教育、管理或其他领域,有重大的改进和革新,提出有重要价值的举措和建议,经实践试验和实际运用取得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5.有效地运用科学方法,使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思想教育、体制创新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并有重要推广价值的; 6.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总结出本岗位、本行业系统的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在实践中做出较大贡献的; 7。刻苦自学,善于学习,学以致用,在工作业务中有较高的技能水平、业务能力和理论素养,并运用于工作实践,做出较大贡献的; 8.在其他方面有较高造诣,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全市或全国有较大影响的。 (四)“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的基本目标任务 1.市总工会在提出“学习型企业”建设目标的基础上,年内推出20个“学习型企业”实验基地,要求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确定若干企业作为本系统创建“学习型企业”实验基地。 2.市总工会确定年内创建100个市级学习型班组的基本目标,要求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年内培育10个局级学习型班组;每个基层工会年内培育一个以上具有企业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厂级学习型班组,从而确保从市、区县局和基层三个层面上实现年内培育“百、千、万”个学习型班组的总体目标。总市工会将在适当时机召开“上海市创建‘学习型班组’现场交流会”,交 流工作经验,推出先进典型,指导各级工会推动面上“创建学习型班组”活动全面展开。 3.市总工会将依据组织、环境、机制、理念、趋势、基础等建设“学习型企业”目标的六方面内容,评选命名“上海市创建学习型企业实验基地”;命名表彰上海市“学习型班组”、上海市学习成才标兵和学习成才积极分子。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要结合各系统、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作出开展“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的工作安排。要从各自实际出发,提出具体可行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并制定实施细则。在制定目标要求时,应有“提升学习能力,创新学习环境,形成学习组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学习成才”等五方面的基本要求和学习型组织“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核心内容。 2.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它作为“职工素质工程”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实,“创建”工作的重点是新观念、新知识、新能力、新技术、新组织、新机制、新方法、新环境进企业、进班组。要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班组整体素质的高度,把这项活动放到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抓好典型,树立标兵,创出特色。 3.“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是在各级工会开展职工读书活动、三学进班组活动、“建、创、做”活动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这些活动的延伸和深化,是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重要载体。开展“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要注重“创建”过程,体现“创建”质量,力戒“空转”和形式主义。文明班组、优秀读书小组和三学班组是创建学习型班组的重要基础,要发挥文明班组、优秀读书小组和三学班组在创建过程中的带头作用,各级文明班组、优秀读书小组和三学班组均应努力创建成“学习型班组”。 四、评比与表彰 1.表彰对象及奖项分配 2001年10月,上海市总工会将命名20个“上海市创建学习型企业实验基地”;命名表彰100个上海市“学习型班组”、10名上海市学习成才标兵和100名学习成才积极分子。本次评选不搞名额分配,根据评选要求,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推荐,上报评选办公室遴选,产生候选名单,经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审议通过。 2.对推荐上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上海市创建学习型企业实验基地”的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需如实反映该单位在组织、环境、机制、理念、趋势、基础等建设“学习型企业”六个方面的进展和成效,书面材料字数不少于3000字。 (2)申报上海市“学习型班组”的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必须符合学习型班组的基本标准,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的表现,材料要有实例、有创建过程,有实际效果,有具体数据;书面材料字数不少于2000字。 (3)申报上海市学习成才标兵的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需将上报的学习成才者的简况、事迹、经验、成果撰写成6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及3
000字的详细材料;同时在上报材料中应有其主要成果的鉴定及评审材料,独立或与他人完成的学术专著或作品,要有一至三份代表其学术水平或成就的代表作影印件封面。产生重要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应将相关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及效益估算值同时上报。(4)申报学习成才积极分子的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需将上报的学习成才积极分子的简况、事迹、经验、成果撰写成6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及2
000字的详细材料。 (5)上述材料请于2001年9月5日之前一并报送市总工会宣教部,凡逾期未报或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材料请自留副本。 3.表彰和奖励 凡被评为“上海市创建学习型企业实验基地”的单位,市总工会将于2001年10月隆重举行挂牌仪式;凡被评为上海市“学习型班组”的将授予奖牌;凡被评为上海市学习成才标兵的,将授予奖牌、荣誉证书和1000元奖金;凡被评为上海市学习成才积极分子的,将授予荣誉证书。 4.评比工作机构 上海市总工会“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评比工作机构设在市总工会宣教部(地址:中山东一路14号505室;邮编:200002;电话:63219523)。 各级工会要根据以上要求,认真部署,精心安排,大力开展“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为加快工人阶级的知识化进程,早日把上海建设成学习型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OO一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