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2日) 张俊九
一、2001年工会工作的回顾 一年来,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全总十三届三次执委会议精神,以“三个最大限度”为目标,努力推进工会工作的“五突破一加强”,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完成“十五”计划第一年的各项任务建功立业,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一)以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了广大工会干部的思想。 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把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并与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劳模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结合起来。学习中,大家注意联系工会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一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部署上来。不断进行工会工作的观念创新、理论创新、机制创新。二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牢固树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基本职责的思想。努力做到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多作贡献,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把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来抓。自觉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努力推进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各级工会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认真贯彻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各级工会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许多地方成立了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把工会组建率、职工人会率纳入党委工作的考核目标,以党建带工建。各级工会建立目标责任制,分片包干,定期检查通报,认真落实组建任务。同时,努力抓好改制企业工会组织的重建、整顿工作。截至去年9月底,全国新建企业建立工会组织98万多家,发展会员3
100多万人,分别比1999年底增加74万多家和1 800多万人;全国工会会员数从1999年底的不足9000万,发展到1.212
9亿,创历史最高水平。 (三)维护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合法权益的工作取得成效。 各级工会在继续协助党政做好帮扶特困职工工作的同时,把维护的重点扩展到困难职工群体上来。许多单位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困难职工群体的实际情况,及时向党政反映,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了一些问题的解决。全总在去年6月27日的全国政协常委会议上,通报了当前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组织力量进行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向中央作了汇报。各级工会积极协助民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对城市“低保”扩面工作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着力推动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困职工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去年元旦、春节期间,在中央领导同志的带动下,各级工会和党政一起共筹集送温暖慰问金20亿元,走访慰问了586万户困难职工家庭。目前全国各级工会开办职业介绍机构4
000所,兴办职工培训机构6
000个,累计培训下岗、失业职工达100万人次,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住宅合作社、互助合作保险、解困贸易市场和生产自救基地等职工劳动福利事业近4万个,吸纳65万人就业。各级工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企业行政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改善,并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全总还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周”和“安康杯”竞赛活动,对300万名职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此同时,各级工会注意把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加强了统计、信息、信访工作,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协助党政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并注意做好职工中“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维护了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 (四)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建设有明显进展。 各级工会继续推动在企业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企事业单位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到去年9月底,全国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有46多万家,覆盖职工7
600多万人,其中新建企业达到30多万家,覆盖职工1
600多万人,建制率达32%;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国已签订工资单项协议的企业近2万家;全国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有31万多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单位已有4万4千多家;实行厂务公开的企业单位有23万多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单位2万2千多家;4万多家公司制企业建立了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去年6月,在健行同志的主持下,全总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协调劳动关系的有关工作。去年8月,全总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召开会议,正式建立了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去年11月,三家又与国家经贸委共同召开了全国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并就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相互协调配合工作,以及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等联合下发了通知。目前,全国已有江苏、天津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由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各级工会继续推动企业和地方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不少地方工会建立健全了劳动关系矛盾的预警机制,有效防止了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立法参与和源头维护的力度加大。 全总和各地工会把参与修改《工会法》作为重点任务来抓,集中力量全过程地参与了该法的修订工作。由于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修改后的《工会法》,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了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明确了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明确了违反《工会法》的法律责任等,为做好工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与此同时,全总和各地工会还参与了《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多部地方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参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和有关收入分配政策的研究工作。工会与政府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取得了新进展。目前,全国有陕西、福建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政府与工会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并正在向市、县一级拓展。一些全国产业工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建立了这一制度。全总十三届三次执委会议结束后不久,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国务院有关部门与全国总工会领导同志参加的沟通会议,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六)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取得新成果。 各级工会发动职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推动企业发展为目的,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去年5月,全总召开了全国职工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经验交流会议,对进一步搞好这项工作提出了要求。到去年9月底,开展这项活动的企业达23万多家。去年,全国有2
000多万名职工参加了迎接新世纪全国职工计算机知识普及应用学习活动,许多地方还开展了职工技术大比武活动,举办了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成果展。为激励职工为“十五”计划建功立业,去年中央召开了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劳模座谈会,江泽民同志发表的重要讲话给全国职工和广大工会干部以极大的鼓舞。“五一”期间,全总表彰了一批荣获"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劳模到各地巡回报告,进行参观考察和疗休养等,并与有关部委共同发起了向新时期产业工人的楷模——李黄玺同志学习活动。同时,评选表彰了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十佳标兵和职工职业道德十佳单位,引导广大职工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为“十五”计划开好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七)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得到加强。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全总机关机构进行了调整,重新划分了职责,精简了人员编制,理顺了工作关系,同时对干部人事制度也进行了改革,一些局处级干部提前离岗或退休,大批干部轮岗交流,通过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严格考核、组织审定和任前公示,提拔了一批中青年局级干部,机关正局级领导干部的平均年龄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时,不少地方工会也已经或正在实施机构改革。在中央和各地党委的重视支持下,全国目前已有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辽宁、吉林、上海、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的主席由党委副书记或常委或人大副主任担任,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主席也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去年,全总还召开了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研究提出了“十五”期间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积极推动全国总工会贯彻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维护了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各级工会依法加大了收缴经费力度,保证了工会经费的稳定增长。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加大了工作力度,经费审查监督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工会台港澳工作不断推进。工会的国际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一年来,工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政府(行政)的大力支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各级工会干部辛勤工作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向全国各级党组织、政府(行政)和社会各个方面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国各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解放思想不够,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还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工作相对滞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深入。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二、今年工会工作的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各级工会要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健行同志提出的要求,按照“抓机制、办实事、转作风、求实效、促发展”的思路,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以来提出的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及“五突破一加强”、“三个最大限度”等工作思路、要求和目标,符合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适应新的形势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努力取得更大的成效。二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中解放出来,不断改进思维方式、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新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三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必须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机关化、行政化倾向,深入基层,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多为职工办实事,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的联系。四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工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党和政府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保护、调动、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统一,维护国家和社会政治的稳定。 (二)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工会法》为重要契机,努力推进工会各项工作。 今年是实施修改后的《工会法》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至关重要。对此,各级工会务必高度重视。一要搞好学习宣传。首先要组织好广大工会干部的学习,使大家深刻认识修改《工会法》的重大意义,了解《工会法》赋予工会的权利、义务、并在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要作为“四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好职工的学习,使广大职工了解《工会法》的主要内容和工会组织的性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推动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学习,使他们了解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法律地位和违反《工会法》应负的法律责任;要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宣传,使其充分认识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不断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二要协调解决贯彻实施《工会法》中的有关问题。全总要积极取得立法和司法机关的支持,就《工会法》实施中的问题作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取得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解决工会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资格和工会经费支付令等有关司法实践问题;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工会法》的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等问题;地方工会要积极参与修订或起草贯彻《工会法》的实施细则或办法,争取全国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能出台新修改的《工会法》的实施办法。三要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主要是推动与《工会法》、《劳动法》相配套的《集体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特别是要主动取得全国人大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把《集体合同法》纳入立法规划。四要进行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的调研。依据新修改的《工会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中国工会十四大修改工会章程作必要的准备。 (三)建立健全维权工作机制,协调劳动关系。 各级工会要继续贯彻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快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和搞好改制企业工会的整顿与重建工作,作为加强机制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工作来抓,确保全国工会会员数在工会今年统计年度末(9月底)达到1.3亿,并力求有更大的突破。要针对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研究确定和提出今年的职工人会率、工会组建率的明确要求,狠抓落实。要注重建会质量,注意发挥新建工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组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工作,努力做到建一个工会发挥一个工会的作用。 要继续落实全国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按照“六个坚持”的要求,在所有企业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要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和经营状况的不同,灵活确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形式和重点。要特别重视在经营状况不好和劳动关系矛盾多的企业,推行好这项制度。要在新建企业和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争取今年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达到50%。要在所有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把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作为推行这项制度的重点。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确定目标要求,争取今年有一个较大幅度的进展。要积极探索在小企业集中的地区进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的工作。同时,要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监督。今年下半年,全总将对各地贯彻落实这项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坚持和发展职代会制度,对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来说,今年要把增强实效性放到突出位置来抓。要继续推行厂务公开,凡职工关心的干部任用、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和自身权益等要害问题,督促企业不仅必须公开,而且公开的内容一定要真实、及时,必要时监督其二次公开。要继续坚持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坚持集体合同草案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交职代会讨论决定。要加大推动国有和国有控股公司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力度。要积极推动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修改工作。要推动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今年的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各级工会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研究问题,按照《工会法》的要求,进一步探索职工代表大会等各种与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形式,研究制定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办法,并提出具体明确的目标要求。今年,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全国推进职工民主管理主要是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推动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有大幅度的进展。 为保证基层调整劳动关系两个主要机制的有效运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必须重视宏观层次的监督制约和保证机制的建设。当前,首要的任务是要加强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的协调配合,着力推动劳动争议仲裁机制的建设。一方面,要重视工会兼职仲裁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兼职仲裁员,督促他们主动及时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支持地方劳动行政部门,进一步落实三方仲裁原则,建立健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完善仲裁程序与办法,强化仲裁的及时性和效力,使劳动争议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与此同时,要推进工会与政府召开联席(联系)会议的制度,今年要争取有25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起这项制度,并大力向市、县拓展;要继续推进工会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企业代表组织三方协商机制的建设,力求有20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起这一机制;要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相互协调配合机制的建设等。在推进这些机制建设的过程中,还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配合与协作,共同做好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力量查处违反《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要进一步加强工会的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为职工或基层工会组织及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今年全总将研究提出关于工会法律援助的意见,对援助对象、援助条件、援助方式和资金保障等作出相应的规定。 (四)努力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办实事,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各级工会务必要把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办实事作为当前最迫切的工作来抓。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清困难职工群体的实际情况,并作为源头参与的重点问题,积极向党政有关方面反映,提出工会的主张和建议,推动问题的解决。二要监督下岗职工出“中心”的经济补偿、偿还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等债务、接续好社会保险关系和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要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保障基本生活。三要监督国家关于“两个确保”政策的落实,努力掌握“漏保”职工情况,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把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要搞好全国劳模状况调查,协助有关方面把遇到困难的劳模和离退休老劳模的基本生活保障好,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协助党和政府,下大气力抓好现有各项政策的落实,同时要针对新情况积极促进新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尽快使一些劳模的生活困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要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自谋职业、集体创业、生产自救。要努力办好工会职业介绍机构和职工劳动福利事业,为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提供服务和帮助。四要监督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分配政策,主动协助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解决拖欠、克扣职工工资问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拖欠。要监督企业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等有关工资分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职工工资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长,使广大职工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五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要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即将修改颁布的劳动保护三个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依法监督”的方针,推动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体系,更好地发挥群众性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要以推广职工安全检查表和信息卡为载体,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要积极参与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工作,主动参与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努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 要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职工,引导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引导广大职工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同一切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言行,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要广泛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的活动,大力弘扬他们的优秀品质、崇高思想和时代精神。要深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广大职工中积极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深入推进“讲文明树新风”、职业道德“双十佳”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纲要》确定的道德规范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为。要引导广大职工树立加快知识更新和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增强学理论、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学法律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主动配合政府(行政)制定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规划和措施,督促政府和用人单位加大对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搞好职业技能培训。要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继续开展职工读书自学活动,充分发挥工会文化教育阵地的作用。 各级工会要协助党政,把保护、调动起来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组织和引导到千方百计为完成今年的经济发展任务,为完成“十五”计划多作贡献上来。要继续贯彻落实全国职工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精心设计、组织和实施好2002年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要密切与政府(行政)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完善考核评审和激励机制。要重视和发挥各级职工技协组织的作用,研究和创新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要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制定《中国职工技术成果评定试行条例》,开展“创新能手”、“创新工程示范岗”评选活动,引导和帮助职工树立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展示创新才华。要继续开展普及创造学和计算机普及应用学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全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的成果,把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推向深入。 (六)进一步加强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工作新路子。 各级工会领导机关首先是全总机关,要把调查研究和理论政策研究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搞好理论政策研究,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努力把工会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认真研究工会现实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会工作的新鲜经验,努力对其规律加以概括和提炼。要加强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包括社会结构的发展变化与工人阶级发展变化和工人阶级先进性,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与职工队伍建设和发展,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论与劳动者参与收入分配权利的实现等问题。‘要加强对宏观经济社会政策问题的研究,包括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及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关系的现实问题等。要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研究,包括与《工会法》和《劳动法》相关的法律制度、法律条款、司法实践和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等。要加强对工会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动态调查与研究,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调查与研究,从中发现带倾向性、规律性、全局性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今年,我们要开展第五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改革开放以来,这样的调查已经成功地进行了四次,为党和政府科学制定涉及职工问题的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工会组织做好工作,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年的调查是新世纪的第一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这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基础性工作,今年6月前后全总将作出动员和全面部署。希望各地工会高度重视,早作准备,共同完成好这项工作,为明年召开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必要的理论准备。 (七)以领导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和广大工会干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会领导机关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有针对性地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基层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工会领导机关主要是全总机关不同程度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多次提出批评。对此,必须引起各级工会领导机关首先是全总机关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一要清醒认识工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职工群众。务必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工会领导机关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全总机关各部门主要承担的是调查研究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职责,而主要不是向下布置工作、开展活动。全总机关发文、开会、办班等严格统一归口管理。各级工会今后凡未经全总办公厅通知的部门会议不出席;凡未经全总办公厅转发的涉及部门工作的文件不执行;凡不属全总组织部统一安排的培训班不参加;凡向下摊派费用的各种书籍、杂志不购买。现在全总机关正在制定措施,希望各地特别是基层工会加强对全总机关的监督。二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转变方式。全总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对部门和各全国产业工会的职责都作出了比较明确的界定,目的在于切实转变全总机关的作风,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调查研究和涉及职工权益的宏观经济社会政策研究、搞好源头参与和为基层及职工群众服务上来。实践中能否做到这样,也希望大家监督。各地工会也要借这次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促进工会领导机关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配置更加合理,部门关系更加顺畅,人员编制更加精干,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以利于进一步突出重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担负起工会领导机关的职责。三要进一步理顺产业工会与地方工会的关系,发挥两个积极性。依据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必须坚持产业和地方相结合以地方工会领导为主的组织领导原则。中央直接管理的大型企业的工会组织,除铁路、民航、金融、邮电系统实行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双重领导,以相应的全国产业工会领导为主外,其他均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以地方工会领导为主。四要切实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借今明两年地方党委、人大换届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1989]12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在中央和地方党委的重视与支持下,力争今明两年解决全国所有尚未解决的省(自治区)总工会和实行垂直领导的产业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的问题,同时要推动市、县级总工会领导班子的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2001年一2005年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要把提高工会干部素质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调整和改善工会领导机关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努力造就一大批热爱党的工运事业,对广大职工群众有深厚感情,知识新、专业精、能力强的中青年工会干部,并把他们放到重要岗位上去锻炼。 推进工会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产业工会的作用。产业工会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重视产业工会组织建设。产业工会必须从本产业的实际出发,紧紧抓住涉及本产业职工权益的全局性、政策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搞好源头参与和宏观指导与服务,避免和减少与地方工会工作的重复。要重视和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不断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好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要依法加大工会收缴经费工作的力度,千方百计解决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问题。各级工会领导干部都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设,切实加强其对工会经费收、管、用的审查监督,发现问题坚决查处,确保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确保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为此,经审会要加大对本级和下审一级工作的力度。要加强工会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建设,重视工会统计、信息、信访工作,努力提高工会统计工作的统一性、时效性和权威性。要继续加强与港澳工会和劳动界的交往,巩固和发展同港澳爱国工会组织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要努力扩大同台湾工会和劳动界的交流交往,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要大力开展工会的国际工作,加强与外国工会和国际工会组织的实质性交流,进一步扩大中国工会的国际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