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市总党组结合本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举办专题培训、抓好中心组学习、过好组织生活以及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有重点、分层次地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从而在市总工会系统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为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各项工作,促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奠定了较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结合本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推荐、干部试用期满的考核测评等工作,市总组织部和有关单位党政领导在群众中大力宣传《条例》的地位、作用和重大意义,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认真解释和宣传《条例》的有关扩大和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程序,从而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积极性。按照《条例》规定,下半年对部分直管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考察和调整,对任职试用期满的13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考核和民主测评,对选拔任用的11名机关和直管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采取会议投票和个别谈话的形式,组织了民主推荐,确保《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干部工作中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陈平生)
【年轻干部招进来队伍结构更优化】为了进一步充实机关干部力量,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安排,市总工会年内招聘了9名年龄在35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机关工作者,使机关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至2002年底,40岁以下人员的比例,比1997年增加了17.5个百分点,比2000年增加了13.6个百分点。目前,机关处级以下干部的平均年龄为42.6岁,其中40岁以下的占38.8%,41岁至50岁的占36.9%,51岁至55岁的占23.3%,56岁以上的占1%。
(陈平生)
【徐汇区总工会引入竞争机制完成机构改革】区总工会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计划、分步骤实施了以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为主要内容的“三定”工作和以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为主要方式的人员定岗工作。内设机构由原来的7个部门调整为5个,基本对应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和运作、职工素质工程和职工权益保障等重点工作,强化了工会维权职能。编制各岗位职位说明书,实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由组织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测评、选拔干部。精干公务员队伍,解决了长期以来机关和事业人员混岗和干部队伍老化的问题。较原设置相比,精简内设机构30%,精简编制39%;机关科及科以下干部平均年龄为37.6岁,下降了18%;科级干部平均年龄为32岁,下降了37%,为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打下了基础,圆满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
(虞蔚)
【市运输工会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三步曲】(1)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注重做好“三个加强”。第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转变职工“两个观念”,即从固定工的观念转变为聘用合同制,从国家人的观念转变为单位人。第二,加强调查研究,理顺人员关系。专门制定《关于加强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干部、在岗人员等九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第三,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合同文本。根据市人事局文件精神,结合各事业单位实际,制定聘用合同文本。(2)建立聘用合同制度,推进民主管理建设。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同步建立与单位实际相适应的岗位责任制度、工资分配制度、考核激励制度等聘用合同配套制度;二是坚持全体职工参与讨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让职工说了算;三是坚持以职工大会为基本载体,把聘用合同及其配套制度提交职工表决通过,落实职代会职权。(3)实行聘用合同制度,规范事业单位用工行为。实现“三个化”,即用工形式契约化,聘用合同签订后,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人事管理法制化,合同存续期间,规范双方行为有了法律依据;劳动用工有序化,以聘用合同为标志,单位招录工、人事关系变动转移等一系列关系的建立、变化、流动都能按政策法规有序操作。
(陈敢敏)
【电信局基层工会直选工会主席试点】上海电信账务中心工会是首家进行直接选举工会主席的单位。从8月底开始,该中心经过全体会员二上二下反复酝酿推荐、会员自荐、竞职演说、会员测评及会员预选和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无记名投票产生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主席正式候选人名单。再由全体会员以无记名投票正式选举工会主席。9月28日,经过工会全体会员直接选举,产生了中心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主席。直选工会主席试点成功,使电信工会会员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在探索工会组织建设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钟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