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自身建设栏目)加强社区工会工作,是探索特大型城市工会工作新格局的重要内容。在区县各级工会的努力下,全市235个街道、乡镇都建立了一级工会委员会;共建立小区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2
193家,占有经济组织居民小区总数的98.5%,成立了1
757个村级经济组织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占有经济组织行政村的94.2%;新建企业组建工会8.4万家,占已开业企业总数的87.5%,吸收会员147.3万人,入会率达86.6%;共有114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区域性集体协商制度;全市19个区县均已建立地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有308个街道、乡镇和经济开发区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全市已有7个区和74个街道、乡镇建立了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实现社区“8个基本”的工作目标,为社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2年社区工会建设呈现出3个特点:一是随着修改后的《上海工会条例》的颁布,社区工会建设有了法律依据,推进力度更大,工作更规范;二是组织体系建设与工作运行并举;三是工作特色众多,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加强。
(陈必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