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的要求,经过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申报、推荐、提名,市总经审办结合历年对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经市总十届经审会审核,向全国总工会推荐了3个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和5名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工作者。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03年8月作出关于表彰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总工发〔2003〕22号),表彰了84个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128名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工作者。其中,市总经审会推荐的3个集体和5名个人受到了表彰。先进集体为:上海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闵行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上海市化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先进工作者为:卢湾区总工会经审会主任宣学军、纺织工会经审会主任姚敏儿(女)、商业工会经审会主任李绍胜、农工商(集团)总公司工会经审会主任郭志刚、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审会主任胡庭亮。(黄银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