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伟树撰写的《关于我国职工家属劳保制度改革的思考》一文提出了目前我国职工家属劳保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比例有反差。在职与退休职工都要承担起付线以下的费用,但家属劳保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一律50%,致使有人借用家属劳保看病。二是报销有困难。许多国有企业存在拖欠家属医疗费问题,而且越积越多,危及社会稳定。三是执行有难度。职工申请办理家属劳保往往被单位以“是合资企业”、“效益不好”为理由而拒绝,有些单位把责任推向职工配偶一方。在就业难情况下,职工权益往往受侵害。四是风险难承担。根据现行制度,只要单位与职工确立了家属劳保制度,单位必须承担职工家属50%医疗费,经济效益不好的单位根本无法承担。五是保障有遗漏。一些没有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和单身残疾人,不能享受到最需要的保障。文章在回顾了我国职工家属劳保制度的产生、发展后,提出了职工家属劳保制度改革的若干对策。(1)确定目标。把职工家属劳保纳入社会保险系列,可由个人、企业、社会共同承担。(2)研究方法。个人、企业、社会负担比例如何,需要进行大量调查研究工作。(3)修订法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需要,应由《社会保险法》替代。(4)转变观念。要树立新的社会保障观念。(5)工资政策。职工工资中应增加相应部分,最低工资也要相应提高。(6)民政部门补助与家属劳保制度改革并行。(7)政府给予一定补贴。政府投入一定社保基金,提供一定补助。(8)借鉴国外经验。许多国家逐步建立完善了社保项目,形成正常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圈,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诸兆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