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总工会撰写的《崇明劳动模范生活状况及帮困对策建议》是在对全县劳动模范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而形成的调查报告。报告指出,截至2003年6月,崇明县共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301人,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82人,农业劳模219人。部分农业劳模生活困难问题值得重视。一是农业劳模总体收入水平较低。月固定收入超过800元的占40.2%,500~800元的占12.8%,300~500元的占4.1%,300元以下的占42.9%。二是规定享受的津贴没有全部到位。尚有3个乡镇的6名农业劳模没有落实有关津贴待遇,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三是年龄大丧失劳动力。219名农业劳模中,最大96岁,最小44岁,大部分在55~70岁之间,60岁以上有115人。四是疾病缠身,医药费负担重。全县有115名农业劳模不享受医保待遇,其中有87人患有不同类型的器质性疾病。报告对帮助农业劳模解困提出如下建议:(1)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做好劳模工作的重要性。(2)要克服困难,全面落实劳模待遇。乡镇和劳模单位要把落实劳模待遇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不能以“财政困难”影响劳模待遇落实。要明确经费来源,原则上由单位行政负责落实,确有困难由乡镇财政解决。(3)适时提高劳模津贴待遇标准。劳模荣誉津贴至今停留在8年前每月50元的水平上,建议可参照全市农村生活最低贫困线为基本标准,同步实施和提高。同时将劳模荣誉津贴经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范畴或市财政拨专款。(4)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劳模的帮困力度。财政拨出专款建立劳模补助基金,建立经常性的帮困机制,为困难劳模实施医疗优惠。(诸兆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