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总工会于2003年9月份组织了关于非公企业推行民主管理制度的专题调研。召开了外资、私营企业的7个座谈会,深入街镇实地调研,涉及企业631家、职工26578人。调研反映了新区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发展的现状:一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逐步建立,成为民主管理的载体。在实际操作中,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主要有两种形式:百人以上企业职代会独立建制,目前建制率为调研企业总数的20%。企业职代会重点实施对经营发展重大问题的知情权、对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员工手册”的制订、规章制度的讨论、“四金”交纳等情况参与权和集体合同的共决权;小区(村)联合工会职工(员工或会员)代表大会,建制率为40%。如,梅园社区的荣城小区、高行镇的高行村等小区(村),都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工会联合会通过职代会的平台,组织企业业主、职工代表就工会工作和企业经营管理有关问题互相协调、达成共识,签订集体合同。二是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得到普遍实行。调研的693家企业集体合同签约率为94.1%,143家25人以上企业,单独工资集体协议签约率为46%。调查反映,对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这一基础性工作,绝大多数非公企业都能接受,绝大多数工会还相当认可。原因是合同条款以劳动法律为依据,也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同时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三是探索了职工民主管理的其他形式。除了职代会、平等协商两项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之外,不少调研单位还创造性地建立了多种民主管理形式,如职代会专门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民主共商会、总经理联络员、行政领导接待日等。唐镇工会将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各种形式以菜单方式告知基层工会,确立了在建立职代会、平等协商等两项必备制度的基础上,自行选择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其他形式的“2+X”的制度模式。(蔡雪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