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工会十一大提出的工作目标,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组织开展了上海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专项调研。调查认为,近年来伴随上海经济的发展、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企业转改制的进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以下新的进展。一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企业转改制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市进行转改制的2920家企业中,有2826家企业实行了转改制方案向职代会预告制度,在2128家实行裁员分流的企业中,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经职代会审议表决的有1678家,职工在企业转改制过程中的知情和参与权利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二是厂务公开制度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全市有5836家企业和4054家事业单位实行了厂务公开制度,占12616家被统计单位的78.4%,厂务公开的内容不断向企业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拓展。三是非公企业的民主管理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确立了较明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全市有2634家外商投资企业和6789家私营企业建立了职(员)工(代表)大会制度,区域性、行业性、工业园区联合职代会建制数为1385家,覆盖企业29042家;职代会作为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得到坚持的同时,探索了职工民主管理的多种形式和实现途径。调查认为,职工民主管理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党政领导对职工民主管理的认识存在误区,职工民主管理的工作环境氛围有待进一步改善;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工民主管理的规定过于原则、缺少法定的标准和程序、适用主体不明确等制约了职工民主管理的推进;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职工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同样面临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任务。为此建议:(1)加强舆论宣传和扩大沟通交流,消除误区,不断深化对职工民主管理的认识。(2)积极探索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实现途径,实现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与职代会制度的有机结合,强化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性作用。(3)加强对民主管理问题的研究,建立和培养一支具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专家学者队伍,促进民主管理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4)加强与政府、立法机关、参政机关的交流沟通,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促使民主管理成为文明单位的评比条件纳入考核内容。(5)继续加大调研力度,推动制定上海职工民主管理的立法规划,促进职工民主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吴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