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3年,市总工会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工作实绩进行了考核。据统计,全国总工会和上海市总工会任命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共300人,担任现职人数为125人,参加考核人数为104人。全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共参与、制订和修改国家及本市劳动保护方面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等48项次,完成调查报告、专题报告、论文等43篇;进行安全大检查1238人次,查出隐患3909项,提出整改意见3345条,采纳3159条,采纳率为94%;监督企业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作业点69项,使用《限期解决问题通知书》15次;共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207起,提出意见571条,采纳563条,采纳率为99%;参加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61项,提出意见286条,采纳257条,采纳率为90%。(沈兰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