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上海工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断探索和完善与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相配套的上海工会补充保障新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1)注重调查研究,进行源头参与,是工会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手段。市总工会参与了市政府组织的“上海社会保障体系”调研,同时,组织部分区、县、局(产业)和基层工会对企事业单位互助医疗补充保障办法、企业内离岗职工状况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调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了依据。(2)推动工会再就业援助工程建设,是工会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会积极宣传落实各类再就业扶持的优惠政策,大力开展对生产自救带头人的政策业务培训与扶持工作,对生产自救组织给予资助,积极营造离岗失业职工自主创业、自谋出路的良好氛围。通过市总培训中心举办劳务招聘会为下岗协保、失业人员中就业困难对象牵线搭桥,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3)做好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是工会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措施。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工会持续深入地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市总工会通过举办“托起希望的太阳——上海工会送温暖工程巡礼”活动,用文艺形式营造帮困送温暖社会氛围。全市近百万职工在工会的动员和组织下,开展“一日捐”活动,捐款3200多万元。市总工会指导部分区建立了工会互助服务中心,在全市各级工会中继续做好1.5万户左右的“定向帮困”工作;推动68个区、县、局(产业)工会筹措帮困助学金2100余万元,对近6万名困难职工子女实施了助学帮困;实施医疗帮困,共发放医疗帮困款592万多元。市总工会还会同市社会帮困基金会、市职工救急济难基金会共同出资630.484万元,为13661户次困难职工家庭提供帮困,使2003年成为历年来帮困资金投入最多,帮困力度最大的一年。(4)开展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工会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主要支柱。市总工会在落实“三项医疗互助补充保障计划”的同时,又推出了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各级工会配合督促企业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提取工资总额的2%,建立企业内部的互助医疗基金和互助组织1016个,基金近2.1亿元,参加的职工达84.3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职工就医难的矛盾。(王立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