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工会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职工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职工收益、医疗保险、作业环境的改善)等内容作为重点,寻找最佳结合点,积极与行政进行平等协商,在此基础上,共同制定了2003年新一轮《上海市邮政局集体合同》。合同就企业的经营发展,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职工收益的提高等内容作了确定和量化,并提交局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从制度上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顾奇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