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上海市民政局所属益善殡仪馆举行了集体合同签约仪式,成为市民政局首家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此份集体合同覆盖面广,包括事业编制和按企业用工制度招收的新进职工,覆盖率100%;签订合同程序规范,工会与行政进行多次平等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审议同意。集体合同以契约的形式,明确行政和职工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奋斗目标,为在特殊行业中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履行好工会的维护职能和营造“双赢”局面开了一个好头。(郑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