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电工会与电气集团举行第六次集体协商,签订了《学习李斌,推进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和《关于合理使用1.5%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两个协议。协议重点:一是明确目标。规定每年10%以上的技术工人技能升一级,全行业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的比例每年上升1.5个百分点;至2005年使全行业拥有第二技能的职工占全行业技术工人总数的30%以上;1.5%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50%以上的费用用于技术工人的职业技术培训。二是明确要办好李斌学校,探索市场化的运作方法,把李斌学校办成培养高级技术工人的基地。三是明确了培训机构,各企业要健全负责技术工人培训的工作机构,配置必要的培训设施,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要为企业培训提供场所、师资、信息、政策和其他服务。四是明确要重视技术工人的使用和培养。五是明确激励机制,鼓励岗位成才,提出企业各级要建立和完善鼓励技术工人提高职业技能、参与技术创新活动的激励机制。六是明确民主监督,强化目标考核,规定职工培训教育情况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教育经费要纳入企业的全面预算。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通过企业集体合同予以约定,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冯克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