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下发的实施文件中着重对工会会员代表的民主选举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参与权和会员代表兼任职工代表的“一身两任”权等五项职权作了明确的表述。(2)结合实际,组织实施。以大会与代表工作小组相结合,完善工会代表常任制的组织形式。按照会员代表所在企业的属性,分别成立了基层、股份有限公司和区社本部会员代表等三个工作小组,每季度活动一次。建立工作制度,确保代表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力度到位;建立调研制度,以工作小组为载体,以区社各项工作目标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为内容,有针对性的工作;建立巡视制度,规定每年对区社的重点企业或主要资产的运作状况作一次巡视;建立培训制度,每年对全体会员代表进行一次形势任务和业务知识讲座;建立替补制度,确保会员代表的数量和质量。
(吴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