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广泛宣传。通过宣传《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等法律法规,使一部分法律意识较强的业主,产生自觉建会的行动,如上海新源变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是协同有关部门摸清新经济组织状况,督促业主依法建会。在有关部门帮助下,对全区新经济组织的数量、规模等进行摸底,对符合建会条件而业主缺乏建会意识的新经济组织,通过上门做工作等方法,督促他们依法建会。三是创建工会组建形式的多种模式。在抓好全区系统工会、地区工会等组织形式的同时,探索区域性行业工会、园区工会、大卖场工会、楼宇工会等多种建会形式。如北站街道的保健品市场工会、中瑞工业楼宇工会、建筑行业工会等。
(陆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