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12日上海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一、对上海市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审查意见
上海市总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了上海市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审查认为:
(一)上海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各级工会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为契机,加大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力度,确保市总工会经费收入持续稳步增长。五年来,市总工会经费收入73293.4万元,其中拨交经费收入69826.71万元,比上一届增长9.86%。
(二)市总工会坚持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保证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会经费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五年来,市总工会经费支出70614.17万元,其中直接用于全市工会工作、职工文体活动以及上缴全总经费等支出合计48384.04万元,占总支出68.52%。
(三)市总工会坚持“量入为出,综合平衡,合理安排,全面控制”的原则,加强工会经费的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机关行政经费的支出。五年来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支出5611.94万元,占总支出7.95%。
(四)各级工会重视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注重建章立制,强化统一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重视和加强工会资产和企事业的管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了明显的提高。
(五)随着上海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工会财务工作将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建议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力度,着力提高工会组建率和经费拨缴率,不断拓宽经费收缴的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基础工作,不断提高财务工作管理水平;努力推进工会企事业单位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的改革,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审查同意《上海市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的财务工作报告》,建议上海市总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上海市总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五年工作回顾
上海工会“十大”以来的五年,是上海工会实践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五年;是上海工会高度重视和依法强化经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五年;也是各级工会经审会重视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加大审计、审查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经审工作新路子的五年。
一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依法做好工会经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五年来,各级工会经审会坚持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经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用改革的精神全面推进工会经审工作。各级工会及经审会把经审工作放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环境、贯彻工会工作总体思路、依法治会、民主办会和工会加强自身监督的整体格局中来审视和把握,正确认识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依法履行审计审查监督职责,对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管理、经济活动实行有效监督,强化工会约束监督机制,保证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健康发展。各级工会经审会坚持定期召开经审全会,在同级审计审查、实务审计、制度建设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强化会前审计,切实提高工会经审会的审查监督水平。
实行以“审计为基础”的会议审查监督是工会经审会五年来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各级工会经审会在坚持每年对同级工会经费预算方案进行会议审查之前,先由经审办或审计小组对本级工会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实施实务审计,并把经费计拨工作列为审计重点,对本级财务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作为经审委员会会议审查的重要依据,从而提高了经审会的审查监督水平。五年来,各级工会经审会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655.4万元,提出建议6384条,确保工会经费的正确使用,体现了对工会经费收支使用的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
三是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
市总工会经审会从建章立制着手,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各级工会经费预决算审查、基层工会经费预决算审计、市总工会直属单位资产和经营管理情况审计、基层工会企事业经营效益审计和专项基金审计等28项制度。同时,为了规范实务审计工作,提高质量,防范风险,各级工会建立完善了实务审计制度,相继推行各类审计工作底稿制度和经审工作电算化工作制度。建章立制,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和审查监督效能。
四是积极开展各项实务审计,切实加强各项审计监督。
各级工会经审会按照“上审一年,下审一级”、“查漏补欠”的要求,加大经费计拨审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五年来,共查出欠交工会经费并补交入库3620.75万元。市、区县局(产业)工会每年坚持开展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职工技协及各类专项基金的审计。五年来,各级工会经审会通过实务审计,为工会压缩支出、节约资金、挽回经济损失达3129.22万元,不仅增加了工会的收入,而且促进了工会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
各级工会经审会坚持开展对工会基建、维修和改造项目的审计,审减金额达1414.49万元。坚持开展对工会和工会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了廉政建设,保证了工会企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总经审办还对有关区县局(产业)工会及其下属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经审会也分别开展了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基建维修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状况的审计,从而切实加强了工会审计监督。
五是抓好“小金库”的清理工作,切实加强工会的廉洁自律。
2001年,根据中央、市委市府和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在市总工会党组的统一部署下,市总经审会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组织开展了对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小金库”清理情况的检查。对发现的“小金库”,坚持一查清资金来源,二查清资金实际开支情况,三查清资金余额。在各级工会重视下,整改率达100%,从而促进了工会组织的廉政建设。
六是抓好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会经审干部思想认识和技能水平。
市总工会经审会坚持每年开展业务培训,包括岗位资格培训、实务审计培训和审计电算化操作培训等,使工会经审干部的实务审计技能和工作水平显著提高。据统计,五年来有22142人次参加经审干部岗位培训,提高了审计专业技能水平。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也组织形式多样的审计实务培训,为开展各类审计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七是开拓创新,切实加强经审工作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五年来,各级工会经审会注重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市总工会经审会先后三次召开理论研
讨会,对依法治会、依法自主管理经费与强化经审监督的关系、国有企业转制中工会经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经审工作面临的新挑战等,进行了专题研讨,共收到论文50O多篇。通过研讨,总结推广了区县局(产业)工会的新经验,拓展了工作思路,调动和发挥了各级工会经审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市涌现了一批工会经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的经验和体会是:
(一)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工会经审组织必须严格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忠实地履行《工会法》赋予工会经审组织的监督职能,把经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加强经济监督的宏观环境和工会加强自身监督的整体格局中来审视把握。
(二)工会经审工作要坚持对工会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负责的原则。各级工会必须加强领导,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把强化经审监督作为依法治会、维护工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全会重视,互相配合,协调步骤,努力形成合力。
(三)工会经审工作必须进一步坚持以审计为基础。各级工会必须建立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经审监督运行机制,提高审计的权威性和效益性;必须坚持“审、帮、促”原则,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财产管理,促进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促进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五年来,本市工会经审工作取得的每项工作成绩,是各级工会领导重视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广大经审干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努力工作的成果。上海市总工会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向为本市工会经审工作付出辛勤劳动和做出积极贡献的广大工会经审干部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支持工会经审工作的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本市工会经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工会组织对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提高工会经审工作水平的紧迫性的认识与新时期的要求还有差距;审计审查监督的程序、手段、效果有待于进一步规范、落实、提高;工会经审干部的力量配置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三、对今后五年工会经审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和自我监督的有效机制。
各级工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按照创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工会工作新格局的要求,积极探索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和有效监督的工作新路子。工会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增强自觉接受经审监督的意识,支持工会经审会切实依法履行监督的职责。要重视提高经审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他们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促进经审工作更好地为工运事业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会审计监督。
各级工会要在工会组建时同步加强工会经审会的组织建设,做到经审会与工会同步筹备,同步选举,同步报批;要健全经审办机构,配齐配好经审干部,做到组织落实、干部落实、工作落实。各级工会要把经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和审计审查情况通报,高度重视和及时解决审计审查发现的问题。经审会要积极参与工会财务制度和企事业管理制度的制订,努力构筑起科学规范的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各项实务审计,努力提高审计监督质量。
审计监督是经审监督的基本手段。各级工会经审会要切实加强以审计为基础的实务审计力度,对经费收、管、用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查监督。要把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审查作为重点,对预算编制原则、使用范围、收支状况和重大开支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分析,提高财务管理和资产运作的质量。要继续推行工会企事业单位年度审计制度,检查和考核工会企事业单位经营实绩,加强内部监控管理。要坚持定期开展对工会各类基金的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对基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要继续实行和加强工会主席和工会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审查。要加强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提高收缴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会经审干部的整体素质。
要切实提高各级工会经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出培训重点,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培训经审干部。今后五年中,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干部的岗位培训率要达到100%,基层企业工会经审干部岗位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使经审干部持证审计率达到100%。有计划地举办审计程序规范化的业务操作培训,规避风险,增强权威性和有效性。争取用两年的时间,使本市工会审计程序规范化达标率为85%,五年内实现100%。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新经验新做法,不断提高工会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时期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新发展,对工会经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坚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上海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所确定的任务,新一届上海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各级工会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广大经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依法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