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12日上海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上海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各级工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全国总工会财务工作规定,坚持工会财务工作努力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整体工作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实现工会经费的稳步增长,积极推进工会财务改革,建立完善工会财务制度,加强工会资产管理,促进工会企事业健康发展,为上海工会全面履行职能,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五年来经费收支概况
(一)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1998年至2002年上海市总工会经费总收入73293.4万元。其中:拨交经费收入69826.71万元,占总收入95.27%;上级补助收入883.5万元,占总收入1.21%;其他收入2583.19万元,占总收入3.52%。
1998年至2002年上海市总工会经费总支出70614.17万元。其中:
1.用于全市工会工作和职工活动支出28179.31万元,占总支出39.91%。主要项目为:补助下级工会经费19048.95万元,用于再就业援助工程、帮困送温暖活动、职工素质工程、文体活动等各类职工活动支出5264.86万元,再就业培训、创业专项资金1925.5万元,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补贴1000万元,公惠医院补贴700万元,工会干部保护专项资金200万元,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旧址重建补贴40万元。
2.用于职工文化教育、文艺体育、各类福利事业的基础设施改建扩建及职工福利事业的补贴支出8824万元,占总支出12.49%。主要项目为: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修缮改造和日常经费1980万元,休养度假中心(沙家浜)1935万元,市工人文化宫改造922.4万元,上海工人疗养院、西山休养院、东钱湖休养院、屏风山工人疗养院、黄山休养院修缮改造2030万元,市总幼儿园改造和日常经费270万元。机关大楼改造1686.6万元。
3.上解全国总工会经费11380.73万元,占总支出16.12%。
4.投资工会企事业共计13213.59万元,占总支出18.71%。主要项目为:上海工人疗养院(樱花宾馆)改造7500万元,上海国际海员俱乐部(海鸥饭店)改扩建3500万元,投资上海银行股份1123.59万元,劳动报社印务中心购置设备1090万元。
5.工会行政费5611.94万元,占总支出7.95%。其中:人事费3485.52万元,公务费1076.71万元,设备费168.6万元,修缮费151.
68万元,购置、更新车辆335.48万元,聘用人员、车辆保险、网络建设等支出393.95万元。
6.计提各种基金和其他费用3404.6万元,占总支出4.82%。其中增收留成基金2235.76万元,财务专用基金645万元,其他费用523.84万元(老干部经费281.2万元,援助西藏日喀则职工之家改建88万元,向湖南等八省水灾捐款77.8万元,工纠队经费21.19万元,遗属补助201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会等其他支出35.47万元)。
五年收支相抵经费结余2679.23万元,扣除后备基金1549万元,加上届结余经费6504.73万元,累计结余7634.96万元。
(二)市总工会直管单位资产管理费收支情况。
五年来,市总工会直管企事业单位上缴总收入6986.89万元。其中上缴资产管理费6625.63万元,利息等各项收入361.26万元。上届结余58.27万元,共计7045.16万元。五年总支出6983.25万元(其中:建造恒森商务大楼6600万元,办理城南商厦房屋产权证转让费用87万元,援助西藏日喀则工人文化宫和法人奖励等296.25万元)。本届结余61.91万元。
二、五年来工会财务工作回顾
(一)依法做好经费收缴工作,确保经费收入逐年增长。
上海经济持续发展给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下,经费收入稳步增长。市总工会本届经费收入69826.71万元,比上届增长了9.86%。2002年上解市总工会经费超过100万元的区、县、产业(局)工会有54个,达到47%,各级工会财力明显增强。
但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传统产业大调整,国有企业转制改制,职工人数锐减,直接影响了工会经费正常拨缴。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建会和收缴经费都遇到很大困难。各级工会以实施新修改的《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为契机,加大依法收缴力度,千方百计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巩固国有企业收缴经费的“主体”地位,确保一块;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经费收缴工作,增长一块;加大转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收缴经费的力度,拓展一块。
市总工会在坚持确保依法足额上解全总经费和经费留成使用“向下倾斜”的原则,不断完善经费收缴目标管理制度。实事求是地调整传统产业的考核目标,保护国企收缴经费的积极性。对区县工会实行考核指标一定几年不变,超额部分除按比例上解全总外全部回拨,调动了区县收缴经费的积极性,增强了区县工会实力。积极疏通渠道,争取政府部门支持,落实了外资企业计拨工会经费税前列支的政策,推行了收缴工会经费专用收据,为收好经费营造了良好外部环境;开展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全面竞赛,按月拨交,按季考核,半年通报,全年总结,解决了按时间均衡上解和及时到款问题;加强激励和约束机制,在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奖状、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先进集体和个人时,对欠交、漏交工会经费的实行“一票否决”;工会财务和经审加强合作,下基层指导服务,及时掌握各单位经费收缴情况,认真开展工会经费审查监督。五年来,在全市各级工会共同努力下,工会经费拨交逐年增长,上解全总的工会经费逐年递增,连续五年居全国之首,被评为全国工会财务竞赛先进单位。
(二)坚持正确方向,工会经费使用更趋合理。
上海市总工会坚持经费使用向基层职工倾斜,向维护职工权益倾斜,向工会重点工作倾斜,使有限经费发挥出更大效益;坚持发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从严控制机关行政经费支出,努力保持零增长。五年来,用于全市工会和职工活动、用于改造职工文化福利事业和上解全国总工会的支出占总支出的68.52%,而用于市总机关的行政经费仅占总支出的7.95%。围绕重点工作的推进,市总工会拨出专款用于再就业、救急济难、定向帮困、医疗帮困、送温暖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帮困救助;用于就业培训中心大楼改造装修,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用于改、扩建全市文化、娱乐、体育、疗休养等职工福利设施,增强了社会效益,而且形成了沪东工人文化宫、沙家浜度假中心、职工就业培训中心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职工活动场所。
(三)深化工会财务制度改革,强化基础管理。
各级工会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要求,将加强预决算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认真编报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批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严格按年度预算控制支出,使预算管理制度化。工会财务工作不断加强基础管理,1998年顺利完成了财会制度接轨工作,使工会财会核算更趋科学化;1999年开展了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使财会工作更加规范化;先后两次对工会系统的“小金库”和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检查整顿,并使检查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推进工会会计电算化工作,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水平;不断进行理论探索,积极研讨新时期工会财会工作的新特点和新思路,促使工会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强化资产管理力度,推进工会企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五年来,上海工会坚持财务工作“三服务”宗旨,重点发展直接为职工服务的企事业,积极探索和推进工会企事业改革,修订并完善了《市总工会直管单位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关于加强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暂行办法》、《关于五万元以上投资项目需经社会审计的规定》等制度,使各直管单位规范了运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了明显的提高,五年中新增资产15189万元,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由原来的27972万元增加至43161万元,生存力和竞争力得到加强。职工福利性事业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并逐步由差额预算管理向自收自支管理过渡,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工人疗养院、文化宫、公惠医院、职工培训中心、幼儿园等单位还具备了一定的自我发展能力。市总工会投资的企事业,除樱花宾馆在建外,海鸥饭店、劳动报社以及参股的上海银行等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五年来,市总工会直属企事业上缴收入6986.89万元,全部用于再投入,其中参建恒森商务大楼6600万元,已投入使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五)严格市总工会机关预算管理,有效控制行政性开支。
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市总工会机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坚持做到合理开支、厉行节约,提倡少花钱,多办事,办成事。不断完善机关经费总包干、部门预算分包干、专项经费专项包干的制度,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把好关。同时,先后两次认真组织检查清理机关各部门预算外资金和银行账户,对《市总机关经费审批权限的规定》、《市总机关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市总机关若干经常性费用报销的规定》以及《实行机关预算包干的办法》等制度作定期修订,真正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由于各级工会共同努力,上海工会财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会财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力度还有待加强;工会企事业经营管理的改革还相对滞后;经费独立管理和监督的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创新;相对集中一定财力与坚持向下倾斜、为基层工会和职工服务原则的统一等问题还有待切实加以研究解决。
三、今后五年工会财务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上海新一轮发展和职工收入稳步提高,为工会经费逐年增长提供了基础。但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必然给工会经费收缴和财务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各级工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工会重点工作,坚持为基层工会和职工服务的方向,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为工会全局工作提供更为坚实的物质保障。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依法收缴经费力度。
《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确定了工会经费独立的原则,赋予工会自主收缴、管理和使用经费的法律地位,为工会收好、管好、用好经费提供了法律保证。要进一步宣传落实《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创造依法收缴经费的良好氛围。加大依法收缴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继续抓住重点,即大中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费收缴;克服工作难点,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措施;拓展新的增长点,做好各类新经济组织的收缴工作,力争组建和收缴同步进行。严肃财经纪律,对拖欠、截留、挪用工会经费和造成工会资产损失的,要严肃查处。各级工会都无权擅自改变上解工会经费的比例,或随意自主决定减免应上解的经费。加强检查监督力度,与经审会密切配合,自觉接受审计审查监督。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不允许设“账外账”和“小金库”。加强与财政、税务、工商、人事等部门的协调和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创造一个全会重视、社会各方支持的工作氛围。
(二)开源节流,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基础管理。
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坚持勤俭节约原则,量入为出,综合平衡,合理使用经费。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各项制度,实现归口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堵塞体制转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继续抓好工会会计基础规范化检查,实行拨交经费票据电脑管理。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切实解决工会财务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新问题。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编报和审批程序,健全预算的执行和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经审委员会和广大职工的检查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三)合理配置,发挥效能,进一步确保工会资产完整和安全。
各级工会要依法管理好工会资产,充分发挥资产的效能。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对资产管理的领导。协调处理好工会内部的产权关系,定期清产核资,盘活资产,合理配置,有效利用。推进工会企事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科学的投融资体制,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深化改革,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干部整体素质。
各级工会要以改革的精神,着眼于调动基层工会积极性,着眼于建立适应多种所有制的工作格局,以科学的态度,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理顺工会企事业的关系,建立有效的激励、竞争、监督和约束机制。继续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形成良好职业道德,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广大工会财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勤奋学习,忠于职守,努力由掌握单一财会知识向掌握综合知识发展,既精通财务知识,又掌握税收、金融、物价、统计、审计、工商行政管理、电脑技术等知识,适应会计工作现代化。
工会财务工作是工会整体工作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工会工作总体思路,为广大职工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工会要在市委和全总的领导下,继续提高对新形势下工会财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财务工作领导,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攀登新高峰,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发展工运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