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会积极探索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上海各级工会组织配合劳动、司法等部门,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劳动关系调解机制,年内共调解各类争议4370件。(1)街道乡镇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呈现社会联动的多元化格局,有以工会组织为主,以地区仲裁机构为主,以人民司法机构为主等三种形式,人员配备主要来源于地区工会、劳动、司法、企业等单位。如黄浦区董家渡街道建立了由工会、街道司法科组成的社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由政府、工会、企业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庭,配备了必要的工作场地和设施,建立了咨询调解方面规范的操作制度,近两年来共参与调解了百余起劳动纠纷,初步形成了“工会牵头,劳动科配合,司法科运作”的工作模式。黄浦区已在所属9个街道开展了此项工作。闵行区也在13个街道(乡镇)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在2个镇同步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庭,接待咨询200余人次,协调劳动争议80余件,并有效化解了多起集体上访事件。杨浦区总工会构建了区、社区(镇)、小区、企业四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网络,并借助社会资源建设了一支职业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他们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重点放在源头上,通过宣传、咨询和调解工作,避免了不少矛盾的产生与激化,并及时调解数十起案件,有效地保障了地区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浦东、闸北、普陀、金山、松江区等部分街道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引入人民调解机构中,即社区工会、司法机构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上海19个区县中已有50%以上的街道(乡镇)建立了各种形式的调解机构。(2)在企业的上级公司、产业(局)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上海电器公司进行行业劳动争议调解试点,为基层20余家企业工会提供了法律服务,接待职工的各种咨询2000余人次,协调各类争议120余起。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共接待劳动争议45起,调解案件18起,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上海三角地总公司有下属企业12个,公司劳动争议调委会成员由党委书记、工会、职工代表、人事、保卫等组成,所需经费由公司解决。他们大力开展法律咨询、宣传等方面的预防性工作,还参与协调一般性争议的调解工作。此外,化工、仪表、医药等一些公司调解机构的工作做的也比较细致和深入,他们不但在预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还及时化解了许多劳动纠纷,包括一些群体矛盾,在稳定社会秩序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实践证明,这种依托上下管理关系的公司、行业类型的劳动争议调解形式,具有时效快、后遗症小的明显效果。(周向琳)

市化学工会举行集体合同和工会维权业务知识培训(虞仲义)
【闵行区总工会建立法院审判劳动争议案件旁听制度】闵行区总工会与区人民法院于9月起联合建立了法院审判劳动争议案件旁听制度,区人民法院每周将需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送至区总工会,区总工会在与案件主审法官联系后,组织基层工会干部进行旁听。2004年区总工会共收到法院审判劳动争议案件139件,工会组织了部分案件的旁听,提高了基层工会干部劳动争议调解的水平和能力。(刘芳) 【市医药工会健全劳动关系预警协调机制】(1)通过完善机制协调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关系矛盾的特点,建立、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推进厂务公开为重点的民主管理机制和以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为重点的源头维护机制,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延伸到落实集体合同、规范企业用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并完善信息网络体系。(2)加强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把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组建和工作纳入集体合同,明确人员、完善制度、落实经费。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中起主导作用,把主要精力放在预警预防上,对申请调解的争议及时调解,使调解组织成为劳动关系“预警嘹望哨”。(3)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劳动关系双方真正掌握法律,减少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关系矛盾冲突。举办企业工会干部、劳动人力资源干部及分管经理(厂长)的劳动法律培训班,针对企业劳动人事部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处之失当的情况,及时要求企业纠正。并在上海医药报上开辟“工会法律专辑”,对劳权问题进行政策法律宣传,组织职工培训和通过自学,学习掌握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4)注重纵向和横向的沟通和协调,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工会要就劳动关系矛盾中突出的问题和行政协商,上级工会应代表下级工会和企业行政进行沟通协调,及时防范和处理劳动关系群体性矛盾。(孙明南) 【上海铁路局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两级考核机制】上海铁路局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下发了《上海铁路局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考核办法》,从组织建设、活动规范、基础工作、预防工作四个方面分解为18项考核内容,每项内容计分考核,满分为100分,不满75分为不达标;75分以上为达标;85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各分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结合单位实际,也分别制定了对基层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考核办法,形成了路局、分局两级考核机制。两年来,路局对分局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进行了考核评比,评出劳动争议调解优秀组织4个、良好组织5个、达标组织5个。各分局对基层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了考核评比,评出优秀组织48个;良好和达标组织79个。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两级考核奖励经费由路局、分局行政在工资基金中列支。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两级考核机制的建立,规范和推动了全局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陆文桃) 【上海铁路局工会努力构建劳动法律维权体系】上海铁路局工会为了更好地实现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于2004年建立了劳动法律保障体系。为完善和推进这个体系建设,一是紧紧抓住一个“龙头”,即坚持落实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二是搭建两个工作平台,即切实发挥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作用;三是努力建好三个机制,即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考核机制,劳动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机制,劳动关系预测、预防、预报的预警机制;四是着力抓好四项重点工作,即组织建设、上岗培训、案例上报、集体合同的履行兑现检查。还将路局、分局的劳动法律咨询热线电话在报上公布,要求基层单位设立维权信箱、开展劳动法律咨询听证活动。基本实现了“一般争议不出基层、重大争议不出分局、特别重大争议不出路局”的工作目标。(曹建国) 【航道局仓储公司工会在“协解”工作中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中,航道局仓储公司工会坚持民主决策,源头参与,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他们的做法:一是召开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议审议《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实施意见》,民主决策,按程序办事;二是组织部门工会主席学习协解政策,要求工会干部向职工宣传协解政策和听取协解对象意见,及时反映;三是派员参加协解工作小组,及时了解和掌握协解过程中的情况,代表职工一方积极参与协商;四是在协解工作中,对历史遗留问题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规范操作,又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如对离岗职工在协解过程中的工伤就业补贴问题,公司工会就多次汇同劳资部门与事故发生单位协商,妥善解决问题,依法维护了离岗职工的合法权益。(汪正林) 短信息: ○为配合事业单位转制,上海市发行集团将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汇编成册,《新华发行集团职工权益保障方案》与职工见面,并开设法律专题讲座、开通职工维权热线。(陈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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