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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兴耀,男,45岁,1992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为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新华路派出所民警。
费兴耀同志的管段是典型的“上海新里弄”,新老住宅并存,中外居民共居。他扎根社区,向所有居民公布BP机号码,承诺“有呼必回,有求必应”,在实有人口管理工作中独创“费兴耀工作法”,取得突出成绩,得到广泛推广;他情系百姓,始终关注辖区平安,完善小区防范措施,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自己出钱组建地区夜间护弄队。费兴耀同志以全心全意的真情付出赢得了辖区居民的信任和支持,被誉为“当代马天民”,是上海新一代社区民警的杰出代表。
2004年4月28日,公安部白景富常务副部长在视察新华路派出所时特别指出:“对全国特级优秀民警、劳动模范费兴耀同志的先进事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都要学,要在全市4万民警中营造‘个人学费兴耀’的氛围。”2004年5月25日,公安部周永康部长在市公安局上报的白副部长讲话(摘要)上作出重要批示:“讲得好,特别要总结一批基层典型,加以宣传表扬。”2004年5月26日,白景富常务副部长再次批示:“请三局、十七局根据周部长批示,分别总结上海二个典型,学习、宣传、推广。”2006年5月,周永康部长在视察新华路派出所时,亲切接见了费兴耀同志。
所获荣誉:曾当选全国先进工作者、上海市人民满意公务员、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等。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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