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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华的故事之六】:失踪悬案
2006年7月9日 13:48

  2005年3月10日,我区居民吴某(女,62岁,退休)的家属来公安机关报告:称吴某失踪,并有被侵害的可能。受理该案后,侦查员将此情况向姚华支队长汇报,侦查员的汇报是轻描淡写的,认为应该将此案移至治安部门进行处理。但姚华认为报案中反映的失踪情况必有蹊跷,要求侦查员上门了解失踪人员的详细情况以及可疑关系网,按照大要案件侦破标准开展前期侦查。有的侦查员想不通了,对姚华说:“失踪的事情是治安部门的事情,等其他部门查清后,属于刑事案件后,我们再受理吧!”姚华说:“失踪案件是属于治安部门,但这起案件非比寻常,家属提供了一些疑点,可能是被人侵害,原因不明的突然失踪,我们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执法为民”讲的就是要本着“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因此必须按照‘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相关工作机制开展侦破。”

  侦查员们成立了“3.10”专案组,按照姚华的部署开展着侦破工作,不久,本市无业人员金某(男,46岁)跳入了侦查员们的视线,金某与失踪人吴某有股票经营来往,收取过吴某的买房定金,并持有吴杏芳的一张巨额借条。在大量的工作后,姚华决定“收网”了,于是,金某被“圈”进了刑侦支队。在对其讯问的过程中,金某的与侦查员们对答如流、谈笑风生,似乎一切正常。但是凭着多年的侦查经验,姚华认为金某有很多隐情始终没有向公安机关袒露。“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姚华指挥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将金某继续审讯,另一路对金某的所有落脚点进行依法搜查。在金某的住所进行搜查时,侦查员们在房间地上发现一具包裹着的高度腐败的女尸,经家属辨认和DNA鉴定,确是失踪人员吴某的尸体。

  金某在大量的事实证据下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据金某交代,2005年3月10日上午,金以看房为名义将被害人吴某骗至其住处,并为经济纠纷产生争吵,金健群遂趁吴不备,用一只马夹袋套在吴杏芳的头上,并在其颈部打了只结将其勒死。后金取走被害人吴杏芳随身携带的包内的700多元现金,将尸体放在现场床上后关门离开现场。事后,金某因吴某尸体已经发臭,遂将吴某的尸体抬到地上,用塑料布将尸体包裹,以减少臭气。至此,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竟这样被破了,所有的侦查员都挑起了“大拇哥”,称姚华是个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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