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总则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共包含三个职能,分别为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隶属校党委,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学生处的职能隶属校行政,接受行政领导;团委为群众组织,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同时为学生工作部的下属部门。
学生工作部门是负责全校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以学生成长、成才为本,学校发展为主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研究学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构建适应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学生工作新架构。
学生工作部门根据学校整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全校学生工作发展战略部署,并以此指导各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开展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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