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新型艺术类本科院校。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一、招生计划 
   2006年,本校共有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广告学、摄影、表演学、服装设计与工程等10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800名。 
   招生省市如下(以各省市招生计划部门最终公布的数据为准):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云南省。 
   各专业(含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如下: 
    
 
  
  
    | 分专业(方向)计划 单位:人
 |  
    | 雕塑专业 | 雕塑方向 | 30  |  
    | 工艺美术方向 | 20 |  
    | 绘画专业 | 绘画方向 | 30 |  
    | 文博鉴定方向 | 20  |  
    | 艺术设计专业   | 视觉传达方向 | 60 |  
    | 商业策划设计方向 | 30 |  
    | 综合设计方向 | 25  |  
    | 工业设计方向 | 50 |  
    | 会展策划与设计方向 | 50 |  
    |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50  |  
    | 演出空间艺术设计方向 | 25  |  
    | 服饰与珠宝设计方向 | 50  |  
    | 礼品与旅游纪念品设计方向 | 25  |  
    | 动画专业 |  | 60 |  
    | 广告学专业 | 广告策划与营销方向 | 50 |  
    | 摄影专业 | 影视技术设计方向 | 25 |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 传媒创意与影视制作方向 | 50  |  
    | 表演学专业 |  | 25 |  
    |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  | 25 |  
    |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 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 75 |  
    | 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25 |  
    |  | 800 |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报考本校所有招生专业的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河南、江西、辽宁、河北、山西、四川、重庆、湖北、湖南、广东、云南考生,均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入学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统一考试。 
   上述统考省份中,报考雕塑专业、绘画专业、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广告学专业、摄影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入学美术类专业考试;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入学编导类专业考试;报考表演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入学表演类专业考试。没有组织相应门类艺术专业统考的省市,本校2006年不安排相应专业的招生计划。 
   本校2006年在山东省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报考本校美术类相应专业的山东省考生,须参加本校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和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入学文化课统一考试。本校在山东省的美术专业考试及报名办法根据相应规定办理,详情请关注山东省高招办及本校网站的相关通知。 
   同时,报考表演学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的相关省市考生,在省级艺术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山东省考生在本校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合格基础上)还须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专业加试的报名和考试方式: 
   报名电话:021-67822552(表演学) 
             021-67822576(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加试时间:表演学--2006年4月1日 
   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3月3日(青岛) 
                     
--3月26日(本校) 
   加试地点:表演学——本校 
   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本校、青岛 
   (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详情请登陆本校网站查看相关通知) 
   三、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各省市(山东省除外)凡填报本学院“绘画”、“雕塑”、“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除外)”、“动画”、“广告学”、“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其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重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山东省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除外),在本校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后,按照本校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重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报考“表演学专业”及“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的考生,其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考生为本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和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后,按照本校专业加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重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参考。 
   各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只招收女生。考生应具备时装模特的基本身体条件,身高在1.70m(含)以上,形体比例匀称,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1986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报考表演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62米以上,男生身高1.72米以上。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本校2006年收费标准为: 
   学费:每生每年22,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及保障制度 
   本校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贷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同时,学校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本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www.siva.edu.cn 
   招生热线电话(周一至周五,8:15-16:30): 
   021-67823033 
   八、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