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
文科
专业
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综合分)
录取规则
绘画(01)
303.81
1、综合分计分方法(文科数学不计入总分):
绘画、雕塑专业:综合分=文化分×0.4+艺术分×1.6×0.6
其他(03-09)专业:综合分=文化分×0.5+艺术分×1.6×0.5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艺术分为我院的面试成绩分。
3、绘画、雕塑根据综合分按专业分别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08、09)根据综合分统一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其他专业(包括艺术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学、摄影)根据综合分统一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雕塑(02)
288.56
广播电视编导
(08、09)
346
其他专业
(03-07)
295.08
理科
综合分折算办法
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志愿考生
1、综合分计分方法
综合分=文化分×0.5+艺术分×2.1×0.5
2、广播电视编导(08,09)专业根据综合分统一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的艺术分为我院的面试成绩分。
4、艺术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学专业根据综合分统一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53)
动画(54)
服装设计与工程(55)
广告学(56)
摄影(57)
336.72
391.42
广播电视编导(58、59)
46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