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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山东地区录取最低分数线

10月11日

 

  各位同学:

  我校山东地区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

  2006年山东地区录取最低控制线(综合分)见下表:

 

  

科类

文科

理科

美术类

395.75(一志愿)

416.25

模特类

484.50

572.25

录取规则:

按专业大类,以综合分整体排名录取。

各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模特专业除外)。

综合分计算方法:

美术(设计)类(艺术满分为300分):

综合分=(文化分+艺术分*2.5)50%

模特类(专业加试满分为100分):

综合分=(文化分+艺术分*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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