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
各位同学:
我校山东地区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
2006年山东地区录取最低控制线(综合分)见下表:
科类
文科
理科
美术类
395.75(一志愿)
416.25
模特类
484.50
572.25
录取规则:
按专业大类,以综合分整体排名录取。
各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模特专业除外)。
综合分计算方法:
美术(设计)类(艺术满分为300分):
综合分=(文化分+艺术分*2.5)50%
模特类(专业加试满分为100分):
综合分=(文化分+艺术分*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