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校除山东省组织单考外,其他各省均认可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联考成绩。其中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摄影、服装设计与工程七个专业认可美术联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认可广电编导联考成绩;表演学专业认可表演专业联考成绩。由于表演学及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中的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所具有的专业特殊性,我们在联考合格的基础上,又针对这两个专业方向进行了专业加试。录取时以专业加试成绩为准。
本校录取的总原则是,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各占50%的比重合成总分,排名择优录取。由于艺术满分一般比文化满分低,因此,在合成总分时我们还将给艺术分乘上一个系数。比如,上海地区艺术满分为450分,文化满分为630分。因此在合成总分时我们将艺术分乘以1.4这个系数,然后再与文化分相加合成总分,排名录取。由于各省艺术分数情况差别很大,因此这个系数也是不同的。
另外,在录取方法上,我校将争取各省招办许可,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即先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数,将报考我校考生按综合分数进行排名,然后再根据专业志愿录取到各专业,从而尽量确保高分考生不落榜。我校今年没有设置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
关于第二志愿考生的问题。原则上而言,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我们招收第二志愿考生。但根据去年情况,第一志愿基本录满了,因此希望各位考生尽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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