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24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函
各(省、市、区)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单位、新闻工作者:
经中宣部批准,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成为“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首批试点报送单位。从即日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将严格按照《关于第24届中国新闻奖第13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接受国内各新闻单位及个人报送参赛作品。我院将组织初评委员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选作品进行评审,并将拟报送中国记协的作品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本次征集只接受第24届中国新闻奖参评新闻作品(暂不含长江、韬奋新闻奖,不含新闻论文)。单位、集体或个人推荐参评作品时,须用A4纸打印《推荐作品目录》和《作品推荐表》(表样见附件3、4),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时报送作品原件一式五份,作品格式以中国记协相关要求为准;所报送新闻作品不能与其他单位重复报送;报送新闻作品截至2014年4月30日。截至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
报送材料务必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到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办公室章灵芝收,并在外包装上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
每件报送作品须由推荐单位或个人向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办公室交纳评审费300元。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中国新闻奖评审费”字样。
网络公示用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报送工作小组邮箱。
参评作品邮寄地址:上海市国定路400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小组,收件人:章灵芝;邮编:200433。
联系人:朱春阳,章灵芝
电话:021-65642317/021-55664685
传真:021-65644784
邮箱:zhanglz@fudan.edu.cn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以下各附件可在中国记协官方网站下载:
附件1:《关于印发<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记协发[2014]1号)
附件2:《关于第二十四届中国新闻奖第十三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记协发[2014]2号)
附件3:中国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
附件4: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