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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edIn苹果深陷“加班门”
2014年8月8日 13:10
 来源:劳动报    作者:田静;茅轶婧

互联网时代催生灰色加班专家:扩大劳工权利是趋势还需与生产力匹配

  最近,美国多家大公司因为“加班费”摊上事了。职业社交网站LinkedIn因为让销售员无偿加班,违反《公平劳动标准法案》,被罚600万美元。苹果则被2万名员工集体诉讼,员工称苹果经常压缩他们的午休时间,而且上下班安检耗时却不计入工作时间,等于变相加班不给钱。

  高薪族加班算不算加班费?工作时间如何界定?美企目前深陷“加班费之困”,对世界范围内的劳动权益保护也有所启发,记者邀请劳动法专家、教授进行解读。

  LinkedIn

  销售员加班没钱拿公司补赔员工600万美元

  8月4日,美国职业社交网站LinkedIn在被美国劳工部调查发现存在违反美国工资法行为后,同意向其359名现任和前任员工支付600万美元补偿金,其中包括330万美元加班酬劳,以及250多万美元损害赔偿。

  此前,美国劳工部指控LinkedIn在2012年2月至2014年2月期间,对部分销售人员的加班工作未支付适当薪酬。

  销售员到底该不该拿加班费,在美国一直有争议。根据美国《公平劳动标准法案》,一些销售员属于不受加班保护的“豁免员工”,拿较高的固定薪水,公司不需要为他们加班支付加班费用。

  而另一些则是受加班保护的“非豁免员工”,如果他们的工作时间超过每周40小时,公司需为他们的额外工作时间支付至少1.5倍的加班工资。

  在加班严重的IT科技行业,不少公司偏向雇佣“豁免员工”,这样一来,再怎么让员工加班都不用支付加班费。就像美国知名科技博客媒体ArsTechnica上说的:99%的美国科技公司雇用豁免员工,就是因为———已经为员工的“所有时间”买单。

  而员工则希望自己是“非豁免员工”:最好别让我加班,如果不得不加班,你就必须给我加班费。

  两者角力,法院似乎不站在公司一边。今年7月,美国加州高级法院对时代华纳进行了不利判决,驳回其试图让更多销售人员变成“豁免员工”。

  销售员为加班费而进行的维权诉讼,也影响着美国IT行业的劳资博弈。对于身处加班重灾区的计算机系统分析师、程序员、软件工程师而言,是否为“豁免员工”,直接影响他们是否该受加班保护。

  劳动法专家、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李凌云告诉记者,因为IT行业快速发展,美国《公平劳动标准法案》增加了一个单独的条款,对计算机里面的岗位有具体的界定,比如程序的测试、开发等这些都可以是豁免员工。

  她同时指出,并不是所有计算机行业相关职业都能这么界定,要有具有高技能、创造性、高度专业能力、工资445美元/周以上(不包括各种福利、奖励)的员工才能算为豁免员工。

  苹果

  压缩午休超长安检被指变相加班遭集体诉讼

  LinkedIn通过赔钱暂时平息了这场关于加班费的劳资纠纷,而苹果则陷入新一场关于加班费的集体诉讼。

  据华尔街日报7月23日消息,苹果目前正面临来自员工的一场诉讼危机,该诉讼被加州法院正式定为集体诉讼。2万名按小时领取工资的苹果员工指控称,根据加州的法律,苹果没有向他们提供正常的午餐时间、休息时间,以及最终的薪酬支付。起诉员工包括初级工程师、苹果零售店员工,以及呼叫中心代表。目前,苹果方面尚未对此做出回应。

  苹果面临类似的诉讼已不止一次。去年7月,苹果受到公司零售店员工指控:每天要接受公司保安2次的背包检查,搜查可能的违禁品或顺手牵羊的苹果产品。在下班后,排队接受检查的时间长达30分钟,这样下来,保守估计苹果每周无偿占用了他们50-90分钟的自由时间。员工们认为,这些防盗窃检查的时间应该被算入加班时间,因此苹果每年欠一位员工至少1500美元。目前这场集体诉讼案在等待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定。

  类似的安检政策并非苹果独有,游戏零售商GameStop也有相同安检政策,但安检时间纳入薪酬统计范围。

  苹果这两起“变相加班”诉讼也引发网友热议。《每日邮报》网站上,有网友惊讶于劳工权利的提升:“我在上世纪70年代曾在大型百货公司工作。每天离开大楼的时候,都要进行防盗搜查。虽然很不方便,但这是工作的一部分。没人会想到现在人们能因为这个起诉。”

  对话

  互联网时代新问题扩大劳工权益是大势所趋

  美国大公司纷纷深陷加班费诉讼泥淖,这些案例都可谓“新时代新问题”。记者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李凌云、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陆胤,解读案例背后的劳工权益提升路径。

  若违法成本高企业会自我调整

  记者:随着互联网发展,诞生了很多新职业,同时也模糊了很多职业的上下班界限,LinkedIn的案例会不会成为员工争取加班保护的一个风向标?

  李凌云:计算机行业发展较快,各种新岗位较多,一些企业可能比较偏向于把非豁免员工定义为豁免员工,达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这就需要劳工部或监管机构来发现和查处。类似的企业看到了这个判决的后果,如果违法的成本很高的话,他们自己会进行调整。

  陆胤:案件中,LinkedIn就是因为“未能记录和补偿工人的所有工作时间”而被追究法律责任。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很多法律责任无法落实,是因为缺乏相关记录。而LinkedIn给了我们非常好的启示,即明确工作时间记录的法律义务和相应责任,并由此确保了劳动者实体的加班费权利。

  更多工作相关时间将计算薪酬

  记者:在苹果公司这场涉及2万人的集体诉讼中,主要矛盾焦点是安检时间是否应该纳入薪酬统计范围。把工作相关环节所耗费的时间纳入薪酬统计范围,在世界范围内是一大趋势吗?

  李凌云:其实很多国家的立法里面都有这项,包括中国,工作的准备、收尾、和工作相关的宽放时间都被算入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内,满足人的生理需求情况、必要的休息时间都算入工作时间。

  但是对于安检时间,立法上没有那么的具体。无论从立法层面,还是从各个国家的情况来看,安检算入工作时间还是比较合适的;即使不算入,企业也可以进行一定的折算。如果完全算,不太合理。

  陆胤:从国际劳工权利的发展来看,肯定是越来越多的非工作时间也被视同为工作时间,但是这种工作时间或者雇主责任的扩张,是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相关的。扩大计薪的工作时间统计范围,事实上就是在扩大劳动者的福利,而福利主要靠社会生产力的提升来实现。如果生产力未提升,而法律所要求的福利不断提升,必定会导致企业自主提供的薪酬、福利空间被压缩,事实上并不能改善劳动者的境遇。

  记者:如果苹果员工的集体诉讼胜诉了,是否意味这全球范围内苹果零售店员工的劳动力状况都能得到改善,进而辐射更多劳动者?

  李凌云:理论上来说有可能。但是劳动法的适用和判决的执行一般都是对本国起作用。法律层面上来讲,对其他国家不一定会产生作用。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跨国公司为了更好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增加员工福利,它可以要求全球各地的店都执行一个统一的商业守则,不过这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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