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除了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以外,上海正在编织“9+1”社会救助制度网,其中还包括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
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姚凯透露,《关于本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已由市政府发布,值得关注的是,社会救助对象范围从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延伸到低收入困难家庭,并加快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同时,还将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特困供养人员及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纳入教育救助范围。
碰到各类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又没有相关政策,如何救助?姚凯透露,上海正在开展救急难等试点,目前正在浦东新区、杨浦区、闸北区开展试点,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政策衔接。
据了解,本市所有专项救助政策,都将在2015年底前采用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届时,“一把标尺”将核定所有专项救助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