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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纳、选、育、聚”让区级人才队伍“枝繁叶茂”
2014年12月16日 15:32
 来源:上海基层党建网    

  近年来,徐汇区围绕建设一流中心城区目标,按照“区域高端、梯次衔接、重在培养”原则,统筹推进全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形成与国家级、市级人才相衔接的区级人才选拔培养链。今年初,徐汇区委、区政府制定实施了《徐汇区进一步加强区级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同期启动开展了新一批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高技能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通过“拓宽视野”纳人才,“科学评审”选人才,“重在培养”育人才,“优化制度”聚人才,统筹推进区级人才队伍建设,让区级人才队伍“枝繁叶茂”,为徐汇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拓宽视野”纳人才

  徐汇区坚持“立足区属、放眼区域”,着力为区域转型发展选拔培养新一轮区级人才,本轮共选拔培养298名代表区域发展重点领域领先水平的优秀人才。一方面,立足区属,着力从区属单位选拔优秀人才。聚焦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徐汇滨江、枫林生命科学园区等区域发展重点领域,选拔培养具有思想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引领作用显著和团队效应突出的优秀人才。同时,加大对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等新兴产业以及社会建设领域优秀人才选拔培养的力度。此次共有123名区属单位优秀人才入选新一批区级人才,占总比41.3%,其中来自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服务业、社会建设领域共89人。在注重教卫文体等传统领域人才选拔的基础上,加强社会建设领域优秀人才选拔,首次把社区工作者、“两新”组织党建人才、政法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纳入选拔范围,共产生人选11名。另一方面,放眼区域,为区域单位优秀青年人才成长搭建平台。在新一轮区级人才选拔中,徐汇以更加开放的视野,“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共选拔区域单位优秀人才175名,占总比58.7%。其中,将大院大所大校等区域单位中与徐汇有重大合作项目的优秀青年人才纳入推荐选拔对象,从华东理工大学等2所高校、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5家三甲医院及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院等12家科研院所共选拔推荐青年人才22人,实现人才培养和项目合作紧密结合,从而推动区域合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科学评审”选人才

  聚焦人才的业绩、能力等核心要素,徐汇区重点抓好区级人才评审环节的工作,注重突出选拔工作的“评审科学性、专家权威性、标准统一性”,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环境,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让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注重评审的导向性。选拔培养区级人才注重以业绩、能力为导向,从重点领域、一线岗位选拔优秀人才。其中,聚焦社会事业领域,注重从教育、卫生等人才集聚领域的一线岗位选拔优秀人才,此次教育系统共产生人选47人,卫生系统共产生人选39人,教卫一线岗位合计占比近30%。注重评审的针对性。按照人才类别、行业分布特点,分类设立了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社会发展事业、高技能领域等4大类评审平台,分别由区发改委、科委、社建办、人社局牵头实施评审工作。注重评审的公正性。抓好人才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组织相应领域、行业内的专家及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近160人,分为20余个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通过专家初审和区专题复审等两道评审关口,确保程序公正和人才综合素质。

  “重在培养”育人才

  徐汇区突出培养导向,提出建立区级人才培养周期制度,鼓励全区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对区级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加大对人才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梳理区域资源,把散落在各条线单位的服务资源整合起来,重点关注人才在投融资、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的需求,建立人才事业发展服务平台,积极主动应对区级人才事业发展需求,提升人才服务的精准性。“十二五”期间全区共安排2亿元用于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的资助奖励、保障服务等。其中,对区领军人才继续给予3-15万元一次性的重大项目资助。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职责定位。按照“谁推荐、谁服务”的原则,明确各单位对所联系的区级人才专业发展、团队建设、作用发挥等进行跟踪考察。充分发挥各人才主管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强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的研修培训和思想引导,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计划和“高师带徒”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整合区域创新创业资源,组织全区各人才主管单位建立人才事业发展平台,引导用人单位培养使用好优秀人才,积极支持区级人才事业发展。鼓励大口、街镇等单位做深做细服务人才工作。认真做好区级人才队伍联系服务工作,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健康体检等活动。积极为区级人才提供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切实解决人才事业发展的后顾之忧,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综合环境。

  “优化制度”聚人才

  徐汇区将深化制度建设纳入区级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来达到“增强动力、提升合力、规范管理”的目的。建立健全分工协作制度,增强人才工作动力。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评体系,坚持以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指导相关部门开展人才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同时,积极宣传区级人才及其团队的重要贡献和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探索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升人才工作合力。建立定期备案制度,对于涉及系统(单位)人才培养引进、资助奖励、重要成就等重大事项,须向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健全区级人才重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和跟踪区级人才成长发展情况。完善人才综合信息库,进一步促进信息沟通交流,更加有效地对全区人才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建立人才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规范管理。制定出台《徐汇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加强对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规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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